lqldllyg 发表于 2006-10-9 22:07

请教吴律师

<p>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我的姐姐因为与姐夫关系不好,于5年前到浙江打工去了。我的姐夫原来个人作风就不好,现在我的姐夫在宜宾可能有第三者。他们有一个儿子都17岁了,那个儿子也在外面混社会。前不久我姐姐听她儿子说我姐夫可能在宜宾与那个女的生了娃儿。我姐姐十分的生气。因为原来我姐姐跟姐夫通过电话,姐夫在电话里头还说过他有了新“老婆”。最近我姐姐想与姐夫离婚,而且想惩罚她的丈夫。但她在浙江,而且很多证据自己手中也还没有。请问吴律师,她怎样才能更好地惩罚她的丈夫?如果要离婚,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她怎样才能委托我给她办理离婚手续?</p><p>敬请吴律师作比较详细的分析和解答!谢谢了!</p>

吴律师 发表于 2006-10-9 22:19

<p>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姐夫与那女的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生了孩子,可以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这比较难.</p><p>&nbsp; 其次,从婚姻法角度,可以根据第46条之规定,收集有关证据证明确实与其他女人有这种关系,且生育了小孩等,可以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姐夫赔偿姐姐精神抚慰金.</p><p>&nbsp;&nbsp; 以上这些工作可以委托人收集(比如律师0,但是起诉离婚时姐姐原则上要回来办理.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依附关系,不能特别授权.</p><p>&nbsp;&nbsp;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p>

lqldllyg 发表于 2006-10-9 22:32

<p>谢谢哦。这么快就回了。</p><p>这里有两种假设:一是她亲自回来并去收集利害相关的证据,这样肯定是最有利的。但我姐她这个人非常老实,很多问题上缺少主见,容易被别人的话牵着走。所以这一条对她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二是退一步,也是因为太恨她不想再见到他,图个省事,也就不打算惩罚他了,如何更简单地办理离婚手续,和他断绝关系?</p><p>这两种情况,前一种对她来讲,更显公平。如果真要做到那样,请律师来做这个工作,她需要提供哪些信息,付多少钱?后一种情况的话,她又需要提供最基本的哪些材料?</p><p>她跟我说,她的一个朋友就是通过委托,自己没有亲自回来就办理成了离婚手续。当时我没有问她,那个朋友是怎么办的。只是她说能够这样办。是不是肯定必须自己亲自回来才能办成?</p><p>再次谢谢哈。</p>

吴律师 发表于 2006-10-11 19:09

你好,相关问题已通过短信回复你,请查看短信

lqldllyg 发表于 2006-10-11 19:57

<p>我不知道如何收取阿</p>

吴律师 发表于 2006-10-11 20:13

&nbsp; 在网页右上方有"我的收件箱",后面括弧内如果有红色数字,说明有短信,你点击就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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