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美一族55 发表于 2013-5-12 10:05

请吴律师帮帮我朋友

吴律师您好,我一朋友在外打工认识一江西女孩子,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就同居了,两年后女孩子怀孕了他们就回到了高县,女孩子的妈妈一直反对,跑来高县要我朋友拿出10万彩礼才同意,后来经过讨价还价给了1万才让生下了孩子,我朋友以为就这样相亲相爱过一生了,没有想到当小宝宝5个月的时候,女方的妈就打电话来喊他们到江西,理由是女孩子的哥哥结婚,结果去了才知道根本不是结婚,而是去了女方妈就以死相逼不让她回高县了,把我朋友赶了出来。没有过多久她妈就让她在婚了。现在的情况是孩子在高县,就男方抚养,请问吴律师他该怎么办?我朋友可以用什么办法要回那一万块钱和孩子的抚养费嘛?这样的情况她算重婚嘛?

遐想2001 发表于 2013-5-12 10:06

占坑编辑ing

吴律师 发表于 2013-5-12 18:00

请到办公室来当面为他解答。庆符镇硕勋公园青少年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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