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兮兮 发表于 2016-2-22 16:49

超市用糖果“找零”,消费者憋屈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七星关区城区部分超市经常出现一些不当经营行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付款时,一些收银员在找零时以没有零钱为由,以糖果“找零”,而消费者大多不愿为几角零钱找人理论。  家住七星关区振华园的李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事已屡见不鲜了,几天前她在东客站附近的某超市买东西时,付给收银员两张20元人民币,收银员应实收22.2元,应找零17.8元,结果收银员只退了她17.5元和3颗水果糖。而收银员不经李女士同意,便以水果糖代替,这引起了李女士的不满。  李女士说:“超市用糖果找零属于强制消费行为,这样的换算方式大家都很不认同。其实,大家并不在意几角钱,但商场自作主张,让人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我觉得超市的这种行为就是强卖,希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给予关注,同时也希望有类似不当经营行为的超市加以规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觉高县许多超市也存在类似行为,不知道是高县老百姓富得流油,还是更多的监管部门认可超市类似行为?

遐想2001 发表于 2016-2-22 18:06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南广人 发表于 2016-2-29 13:51

写得好,支持一下!

wx_znykNyV1 发表于 2016-3-3 19:47

司空见惯

高县一把刀 发表于 2016-3-8 16:29

前排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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