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钓鱼交流群 发表于 2016-2-24 16:08

“红岩垂钓”钓鱼竞技比赛暨高县胜天李花节活动

“红岩垂钓”钓鱼竞技比赛一、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3月13日上午地点:高县胜天红岩山景区特色鱼场二、活动主办方及目的:活动主办方:胜天镇党委、政府 活动目的:为丰富2016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分会场暨高县第八届李花节活动,展示胜天红岩山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良好形象,以花为媒,以节会友,通过公平竞技,增进钓友感情,传递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绿色环保、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让胜天红岩山景区成为广大钓友交流感情、切磋技艺的平台。三、活动规则:比赛过程中选手要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不得串鱼、不得顶替垂钓,严禁只抛饵不钓鱼,如发现取消比赛资格。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卫生环境,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提倡环保,钓鱼所产生的各种垃圾,请参赛人员务必收拾干净归位处理。1.参赛选手按抽签的形式决定钓位,其中一天中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成绩按混重计算,按上下两场记小分。2.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予以调整。3.比赛中不得自行离开钓位,如确需离开,须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及回位。4.钓具自备。    ①钓竿:钓混合鱼竿5.4米;每人可共准备2支符合规定的钓竿。②钓线:主线加脑线全部线长合计不得超过竿长0.3米。③钓钩:限用无倒刺钩,每竿钩数不得超过2枚,不得使用体钩、锚钩。    ④饵料:不准使用昆虫成体、幼虫、蛹等虫饵,不准使用“果冻”饵、糊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饵料、添加物。   5.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皆不准沾带饵料下水。6.钓点应在钓位正前方,钓点距钓者的距离必须超过竿长且抛饵距离不得超过钓位正前方左右50公分。7.一竿一线一立漂,且立漂全长不得超过0.5米。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经别人帮助获取的鱼获不得入护。10.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   11.听号令统一换位。12.与比赛无关人员请在比赛开始前5分钟退出赛场,并不得在比赛进行期间进入赛场走动,喧哗打闹。 四、名次及奖品1.本次比赛报名人数100名,每人报名费100元,以实际缴费为确定报名。2.本次比赛按一百人计算,奖金设置为:第一名:人民币二千五元和证书第二名: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和证书第三名:人民币一千元和证书第四名-第十名:人民币二佰元第十一名-第三十名:人民币一百元另设第一个双尾奖一名,单尾重量第一一名,两场总重第一一名,三个奖项奖金分别为人民币贰佰元。五、处罚规定1.不随号令统一换位,加罚1分。2.鱼获未人护,不及时入护而先钓取下一尾鱼,加罚1分。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将该鱼护内最大一尾鱼视为犯规鱼,并加罚1分。4.钓组不符合规定,须改正合格后方可参赛,并加罚1分。5.比赛中越位遛鱼,此鱼不计成绩;若钓手将此鱼放人鱼护,则视其鱼护中最大一尾鱼为犯规鱼,予以刨除,并加罚3分。6.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其他部位沾带饵料下水,加罚3分。7.抛竿落点对邻位运动员造成影响,经提醒而不收竿重抛者,加罚3分。8.非比赛期间,因各种原因使钓组入水,经提醒不赶快采取措施者,加罚3分。9.向比赛池塘中泼水,扔东西,加罚3分。10.有意毁窝、消极比赛或干扰他人比赛,加罚5分。11.每场比赛结束哨响后,不经裁判员许可私自倾倒鱼护,加罚5分。六、活动参与对象:所有地区钓友注:热烈欢迎各界朋友钓友围观七、日程安排:9:00参与钓友及围观钓友自驾或者自行联系车辆前往活动地点9:30-10:00裁判长赛事说明及钓友准备比赛工作和抽签10:00-11:30上半场钓鱼比赛11:30-12:00 上半场成绩统计12:00-13:30午餐时间及休息13:30-14:00下半场比赛准备工作及抽签换位置。14:00-15:30 下半场钓鱼比赛16:00-16:30 下半场成绩统计16:30-17:00 颁奖、合影及自由交流认识八、报名方式:本次活动以缴费为报名,具体报名联系人:王健龙,电话:15181123454。支持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业务。本次活动交通由参赛者自行解决。详情了解QQ群:11416601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高县一把刀 发表于 2016-2-24 16:37

我也来顶一下..

迎宾 发表于 2016-3-5 19:22

鼎力支持!!

观音坡 发表于 2016-3-10 16:04

楼主呀,,,您太有才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红岩垂钓”钓鱼竞技比赛暨高县胜天李花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