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风险 发表于 2007-12-30 18:26

[转帖]民间公益组织何时不尴尬

【核心提示】<br/><br/>  天地同心、爱心联盟、金陵雷锋在线……这些都是民间公益组织的名字。在南京,由市民自发成立的公益组织越来越多。在繁重的本职工作之余,这些充满爱心的年轻人聚集到一起,为社会尽一份力。 虽然他们克服了时间和精力上的困难,但无法回避和许多民间公益组织一样的难题——难以取得合法身份,至今仍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游走。<br/><br/>  12月26日,南京大学爱心联盟协会的志愿者们再次为给25名受助对象买慰问品的问题而烦恼:善款只有1150元(都为志愿者们自捐),是只给其中5位孤寡老人买,还是平均分配,给25个受助对象都买?<br/><br/>  据悉,目前,南京市有多家“草根慈善”组织均遭遇到与“爱心联盟”同样的难题:需要帮助的人太多,在难以取得合法身份的情况下筹集善款有限,在面临“断炊”的情况下,爱心将如何延续?<br/><br/>  慈善是让人快乐的事<br/><br/>  12月24日,“金陵雷锋在线”的志愿者们来到南京市儿童福利院,他们为这里的残障孩子擦鼻涕、拭口水,给孩子们讲故事、唱儿歌,还把圣诞礼物分送给每个孩子,孩子们天真无邪地争这抢那,忘却了身体和心灵曾经的创伤。这里的老师说:“每次他们来,孩子们都特别开心。”<br/><br/>  午餐时间到了,当志愿者们把带来的好菜加热后喂到孩子们的嘴里,4岁的残障孩子“笑笑”拍着手,银铃一样的笑声让身边的志愿者们觉得特别开心。<br/><br/>  志愿者小丁说:“很多时候这些孩子只是需要我们的一个拥抱、一些爱心,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受人疼爱的宝贝,都是天使。”<br/><br/>  据了解,小丁所在的“金陵雷锋在线”是民间自行组织的,每周都有一两次这种活动,义工队伍也越来越壮大,现在总数已经达到190余人,小丁说她很喜欢“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她所在的组织也是奉行着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公益精神,在服务项目方面,形成了包括助老、助学、环保、小动物救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另外,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提供咨询、起草法律文书、免费讨论等服务。组织还广泛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也可以为当事人向社会募捐。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民间自发的公益组织在南京大大小小有4350多个。<br/><br/>  只能通过拍卖筹集善款<br/><br/>  “大家看,这件拍品是新鲜出炉的作品,由我们的志愿者手编而成的纯银饰品。”台上,“天地同心”义工协会的创始人王博充当拍卖师,手拿一条银制挂件,向台下热情高涨的“准买家”卖力地吆喝。<br/><br/>  这是12月22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台城花园会议中心举办的一场公益拍卖会,组织者就是“天地同心”。拍卖,是“天地同心”一直采用的方式,每年两次,每次拍卖所得捐给家境贫寒的高中优秀学生。自2005年建立至今,“天地同心”捐助的第一批4个学生在今年高考中成绩很好,全部考取本科,最好的一个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br/><br/>  据悉,拍卖会的拍品大部分为志愿者们亲手制作,还有一些是从网上募捐到的一些物品。这一次,共拍卖物品130余件,所得11185元。这大大超出王博的预料。这名才30岁的公司白领,在2005年11月组织了第一次拍卖,拍得700多元后,他在12月赴安徽考察,选中了4名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作为捐助对象。<br/><br/>  和很多公益组织一样,王博也用整合志愿者资源的办法省掉管理费用。以这次拍卖为例:他们的场地是由台城花园社区免费提供的,工作人员全部由志愿者担任,前期联系都是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联络人员。包括活动的海报、名片和徽章等,也由从事此类工作的志愿者承担。整个拍卖活动只花去100多元钱。<br/><br/>  王博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和几家基金会和企业联系过,但因为协会没有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基金会和企业根本不理他们。因此,他们只能靠自筹经费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说到底我们就是黑户。”王博尴尬地说。<br/><br/>  登记手续繁琐,条件苛刻<br/><br/>  “那你们为什么不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记者问。“不能登记。”“登记太难。”“登记手续太繁琐,条件太苛刻。”民间公益组织的回答都是一样的。<br/><br/>  记者采访的这几个公益组织,都有几年历史。“我们希望有更大的发展,做更多事情,也想做得更好。”王博告诉记者,随着组织影响力日益加大,一些企业找上门来,想通过他们的协会捐助贫困山区的学校。“按照法律,我们不能接受捐款。但如果我们拒绝,这笔原本可以用到孩子们身上的钱就会流失。”<br/><br/>  记者在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办公室了解到,根据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国务院令发布)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br/><br/>  “这几条规定,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们最稳定的时候,也只有12个兼职人员。”王博告诉记者。作为一个民间团体,义工们常常会面对一些尴尬的问题,由于社会对于“义工”概念的认知程度还相当低,甚至有很多人不相信会有愿意无偿为他们服务的所谓“义工”,因此,志愿者们在活动中,常常会碰钉子,对于志愿者群体来说,在他们从事公益活动的同时也必须要为争取社会认同和身份认同付出努力。<br/><br/>  发展需要法律规范和保障<br/><br/>  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刘科长告诉记者,在该市的4355个民间公益组织中,注册登记的有123个,仅占总数的2.8%,备案登记的有4232个,占总数的97.2%。刘科长表示导致社区民间组织登记不规范,备案不及时的重要原因是,现行<a href="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47bd">法律法规</font></a>不到位,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这也是现阶段制约社区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br/><br/>  “民间公益组织以自发性为多,尚未纳入规范化的社团注册或备案管理。这样的公益组织没有完善的组织契约,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也没有相应的经费来源和必要的造血机制。”刘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各类民间公益组织的兴起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但这些团体应到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做好事也该名正言顺。未经注册的团体开展活动,即使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也是不妥当的。刘科长同时提醒志愿者,应当到正规的公益组织参加服务,而正式团体的志愿者入会程序也并不像人们想的那样复杂,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填妥表格就能成为志愿者。<br/><br/>  “民间公益组织的服务事业若要深入、持久的发展,就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保障。”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郑欣认为,比如可以承认志愿服务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规定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对志愿组织在筹集社会资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等,国家应该制定或完善相关<a href="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 target="_blank"><font color="#3347bd">法律法规</font></a>及政策,对义工有个明确的指导和管理。<br/><br/>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表示,《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已经完成,并已呈送国务院审批。对此,记者采访的这几家公益组织都寄予很大希望。<br/>新闻链接:<br/><br/>  公益组织注册步骤<br/><br/>  1、申请成立公益团体应先有业务主管单位。<br/><br/>  2、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即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筹备。<br/><br/>  3、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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