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西江 发表于 2010-7-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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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font size="5">&nbsp; 民众有热情,文化遗产才有尊严</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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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核心观点</strong></p>
<p>   <font size="4">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各级政府、文物工作者的权利和职责,而且是广大民众的共同事业。只有当地民众自觉、倾心保护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才有尊严,有尊严的文化遗产才有强盛的生命力。</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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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 当前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特色保护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要保护好遗产,重要的一点,是要强调其公众参与性。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各级政府、文物工作者的权利和职责,而且是广大民众的共同事业。<font size="5">只有当地民众自觉、倾心保护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才有尊严,有尊严的文化遗产才有强盛的生命力。 </font>中国民众对家乡故土的文化遗产,有着深厚的感情。汶川地震以后,羌族的同胞参与到了碉楼和村寨的抢救和修缮,藏族同胞参与了布达拉宫文物修缮的工程,云南的各族民众参与到乡土建筑、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 </p>
<p>  再比如,2003年,陕西宝鸡眉县杨家村的农民发现了一组重要的青铜器,立刻报告了文物部门。当专家从土窖里面取出27件精美的西周青铜器时大吃一惊,因为件件都是国宝。农民保护文物的消息传开后,仅在当地,四年间又有11批农民把在生产时发现的珍贵文物上交国家。他们保护下来的数以百计的文物,充实了一个博物馆的馆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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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nbsp;&nbsp;<strong> 在贵州黎平县侗族乡村,有一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雨桥”。2004年7月20日,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无情地将风雨桥冲毁。当地500多名侗族群众自发地与洪水进行抗争,舍身跃入洪水中打捞,硬是从洪水中抢救回桥的大部分构件,使风雨桥最终得以修复。</strong></p>
<p><strong>&nbsp;&nbsp; </strong><font color="#ff0000">文化遗产的创造、发展和传承,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作为当代人,我们并不能因为现实的优势而有权独享,甚至随意处置祖先留下的遗产。每一代人都有分享文化遗产的权利,也有承担遗产保护的责任。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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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nbsp;&nbsp; 今天,我们已经从简单的点面保护,过渡到大型文化遗产和线性文化遗产的保护。比如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等,都列入了文化遗产保护之列。</p>
<p>  这一切,也都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与此同时,我们的文化遗产工作,还必须尊重和维护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情感,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让遗产不断丰富民众的精神生活,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p>
<p>  单霁翔 国家文物局局长 (本报记者 杨雪梅整理) </p>源自<font face="Verdana">http://www.chinanews.com.cn/cul/2010/07-01/2373911.shtml</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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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人生 发表于 2010-7-4 17:42

<font face="Verdana">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等,都列入了文化遗产保护之列.各级政府不重视.民众再热情都等于零.那一个领导在当地.不是过几年又吊走了.所以保护只是一句空话.</font>

鹿鸣西江 发表于 2010-7-4 22:32

<font size="6">所以要当地民众要有这样的热情。要形成地方文化的积淀,或许可不是一个领导就能干成的。这个要“双轨”才行。</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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