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 发表于 2006-2-7 19:37

我"老婆"被娘家人抢走了

电话咨询:
   我三年前通过网恋认识了巴东的一女孩,,后来她来到高县,我们共同生活,她成了我现在的老婆,我们生育了一孩子,已一岁多.我们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昨天老婆的父母来人把我老婆强行抢走了,我们两人感情很好.
   请问:我怎么寻求法律保护?   
律师答复:   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的"婚姻"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通俗的说法,你们的"婚姻"是非法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我们国家对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一律不承认其合法性.也就是说合法的婚姻必须实体上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形式上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法律才予以承认和保护.
   你和你"老婆"如果确实感情很好,你可以向父母说明,求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你如果另外结婚是不需要办理任何解除手续的.非法同居关系本身的违法性自始无效,所以单独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如果以孩子抚养权及抚育费或财产分割起诉法院是会立案受理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7 21:45:15编辑过]

紫枝子 发表于 2006-2-7 22:43

夜饮石门 发表于 2006-2-8 13:27

别晕,生活中这事儿多啊

袖手旁观 发表于 2006-2-9 13:36

<P>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晕哈这网恋真是网的乱七八糟 彼此相爱为啥就不去办一个手续呢?</P>

<P>吴律师像他这种情况娃娃怎么办呢,女方家人把女的接走了如果没把娃娃接走对娃娃有没有遗弃的趋势呢?</P>

吴律师 发表于 2006-2-9 14:30

<P>刑法意义上的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恶劣.</P>
<P>   主帖中情况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遗弃.</P>
<P>    其次,娃娃的抚养问题,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女方承担抚育或者支付抚育费的义务.</P>

南广河纤夫 发表于 2006-3-4 11:24

这是很具有中国民间特点的"婚姻".是中国民间重言行,轻契约在婚姻关系上的反映.有很多人认为所谓婚姻就是两个人说好后,请几桌席,大家来喝了"喜酒"两人就是夫妻了.对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履行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方能确立夫妻关系抱无所谓的态度.而对非法同居则在很大程度上予以认同.所以说在中国,普及法律犹其是民商法方面的知识,使全体公民都有"契约"的理念,我们要走的的路还长.

夜饮石门 发表于 2006-3-4 13:11

<P>感谢纤夫兄.</P>
<P>希望你也多发点案例帖子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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