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是那一曲 发表于 2011-9-26 18:54

我想向有关工作员咨询个问题

我想向有关工作员咨询个问题: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城里的,都在同一个县,如今都30岁了想要个孩子,但是我想把孩子的户口以后上到农村,请问办理准生证就我的农村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登记证件可以去村里办理吗?具体怎么个流程,知道的请教下!谢谢!

吴律师 发表于 2011-9-29 23:45

村上在申请书上签署初婚无子女意见,男方社区也要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可以去女方所在镇(乡)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恰是那一曲 发表于 2011-9-30 18:28

谢谢啦!吴律师{:soso_e181:}

路过此地 发表于 2011-10-3 10:10

吴律师,第一胎也要办理准生证??

发表于 2011-10-3 10:12

????????????

淡雅 发表于 2011-10-8 14:36

计划生育政策好多年不变,20年前就是这样的。

路过此地 发表于 2011-10-19 19:53

大律师,都是第一胎不用办准生证!

吴律师 发表于 2011-11-16 14:47

路过此地 发表于 2011-10-3 1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吴律师,第一胎也要办理准生证??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即群众所指《准生证》),夫妻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生育技术服务;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应当及时发给《生育服务证》,做好生殖保健服务。本条规定充分体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生育工作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即男女双方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生育和何时生育第一个子女
   法律规定这个是权利,单 现实是没有这个准生证,今后在办理户口等一系列登记时很麻烦。
    为减少没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去办理。楼主咨询的问题是如何办?不是该不改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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