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不发放安置费是否违法?
我们企业在97年转制的时候国家发放的安置费到现在工厂都未发放下来,退休工人找现在的企业主要,但是工厂负责人却说没有,他的理由是:"原来企业在转制的时候,政府没拿钱出来.而是拿资产作为工人的安置费,也就是现在的设备就是工人的安置费,要安置费等到把设备卖了就可以分了.再说安置费并不是没给你们,而是作为配股配送给你们了." 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了?我们该怎么办?企业改制的安置费能作为配股和设备算给工人吗?那是不是改制后在册职工都享受呢?在改制后几面才死亡的职工能要这未发放的安置费用吗?谢谢!~ 谢谢.!~ <p> 这问题涉及到国有企业改制,比较复杂,几句话解释不清楚的。要看当时的改制文件,是怎样安置,安置费怎样计算等等,所以几句话也说不清的,要企业或政府改制部门及相关资料才能具体解释。</p> 我想知道的是国家发给我们的安置费而企业不给我们是否违法,这样我好上诉.谢谢!~ 如果国家确实发了(这是很关键的),而企业扣留不发,肯定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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