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转帖]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可能被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6-8-9 22:09
标题: [转帖]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可能被拘留
作者:徐京跃 陈菲
记者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自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将一律依法拘留。   根据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公安部要求在统一收缴行动中,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要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缴;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来源:新华社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6-8-9 22:39
支持[em01]
作者: 自由职业    时间: 2006-8-12 17:41





欢迎光临 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http://bbs.cnjxl.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