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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市直系统幼儿园缺乏管理,致使我女儿意外摔伤 [打印本页]

作者: 白纸一张    时间: 2013-6-3 20:13
标题: 长春市直系统幼儿园缺乏管理,致使我女儿意外摔伤
                                                       2008年我大女儿(汤木子)就读于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国际班),由于老师暴力教学,用胶棒将我孩子眼底打伤(调查监控录像得知),当时幼儿园说刚开园没什么管理经营,请求我们家长原谅,我们也就没有过深追究幼儿园责任,
   2013年我小女儿(妞妞)3岁,经过幼儿园老师劝读,又再次就读于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国际班),4月25日早8点入园,9点钟幼儿园给家长打电话说孩子自己摔倒后磕了一下,让家长到幼儿园看一下,当家长看到孩子的时候,发现孩子嘴角已经撕裂,孩子身上的3层衣服,都被园里老师换成别的小朋友的衣服(被血沾满了),家长马上带孩子到医大整形科医治,医生诊断伤口2厘米,内外缝合11针,当天缝合治疗后我方家长就去幼儿园调取了孩子摔倒时的视频录像,录像上明显看到是老师在正常教学时,由于将教学用具(木琴)拜访到了不正确的位子,其本人盘腿坐在地上,孩子拌在老师脚上摔倒后,磕在教学用具(木琴)上,在此治疗期间10天孩子水米不进,通过输液来维持营养,5月20日带孩子到医大口腔科复诊,医生诊断疤痕终身无法彻底消除,我方在20天内联系幼儿园4次,找园长王群(女)协商孩子术后的美容治疗恢复问题,王群园长均答覆此事与幼儿园无关,孩子是自己摔倒的,幼儿园无任何责任为理由,拒绝为孩子做后期治疗。5月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后,幼儿园居然公然召开全园家长会,幼儿园杨(女)园长诬蔑、诽谤我方家长(具体内容音频里有)穷疯了、孩子的照片是家长自己做的等此类言语,对我家长进行人身共计,此段音频为正义家长录音后交与我方。
   现在我方要求幼儿园:

1   孩子负责到底,如果孩子长大后,脸部疤痕不能痊愈,幼儿园必须承担孩子的一切相关治疗费用。
2  幼儿园要公开向我方家长致歉,召开家长会恢复我方家长名誉,承认幼儿园错误。
3    因为责任老师(张雪、牛佳)一直隐瞒孩子摔倒真相,杨园长公开诬蔑、诽谤、人身攻击,故此我方家长认为此种无德、无良教师不应该留在教师队伍,必须开除。
4  幼儿园上级部门必须对此幼儿园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

5  


作者: 南广河渔家    时间: 2013-6-3 20:13
very good

作者: 向往蓝天    时间: 2013-6-3 21:46
小孩挺乖。可要求责任方担责,但小孩在磕磕碰碰中长大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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