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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宜宾市犯法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秋高气爽    时间: 2006-10-25 16:56
标题: [原创]宜宾市犯法了

其一最近,宜宾市政府异想天开,把曾在宜宾一中,三中为推行下去的所谓改革——把教师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拿到高县来压榨高县的老师们。就这一改革,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何还要屡次推行?什么时候高县县委县府,高县中学的领导们都成了法盲

其二:据宜宾市的文件,此次养老保险改革要求199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老师都要加入养老保险。那为何到了高县中学就成了只有04,05,06年的新老师才交纳?

   其三:据悉:今天学校已经不再退还部分老师们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也就是强行入保。据调查,在我国比较发达的广州市,教师们也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高县中学个别领导,把养老保险等同于社会保险。这是在混淆概念,使部分新老师搞不清楚到底是该交还是不该交。可以用骗这个字来形容这个领导一点也不过分。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其四到目前为止,也没看见哪个领导出来解释,也没有把原始文件印发下来给老师们看。因为他们不敢!!!!!就连校长老爷们也说不清楚是否该交养老保险。盲目地执行违法的文件。
作者: 人民币啊人民币    时间: 2006-10-25 21:02

这帖发了很久,甚至没有人顶呢?连我都坐沙发了.

楼上的说的对,就这一改革,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何还要屡次推行?什么时候高县县委县府,高县中学的领导们都成了法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5 21:03:34编辑过]

作者: 绊脚石    时间: 2006-10-25 21:1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晴天    时间: 2006-10-25 21:36
标题: 回复宜宾市范法

 犯什么法?参加社保是一件大好事。真是大快人心!是大势所趋,为何犯法?


作者: 好人    时间: 2006-10-25 22:00

顶,坚决支持,教师不能交养老保险,向市长信箱写信反映

不相信没有结果。


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06-10-25 22:12
正因为高县穷,以后财政负担不起,所以才把老师些整到社保去
作者: 当代鲁迅    时间: 2006-10-25 22:56

我也是教师,我本人觉得教师更应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1、这是一种劳动者应该得到的权利。

 2、假如不参加,不就意味这我们的将来没有保障吗?

 2、不仅应该保,而且应该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算起,只是在此之前的保险金,必须应该由财政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因为我们之前的所得的工资收入里面是不含养老金的,以前的教师养老是靠退财政休金来全额保障的,至于之后的可按新标准进行分别交纳。前后要砍短。

 这项权利,我们不能不要,而且还要努力争取。


作者: 生命有种硬度    时间: 2006-10-25 23:43

为什么不参加呢?不仅教师应该参加,所有的财政供养人员都应该参加,包括公务员。在全社会实行养老保险是大势所需,也更能保障公民的权益。不知各位老师想过没有,如果不加入养老保险,那一旦你在50岁左右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被开除公职(只是一种假设),那你的后半辈子怎么过?而参加了养老保险,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丢了工作,你的养老保险还是在的,这样后半辈子还是有保障的。这个问题我很早以前就在一份报刊上看到过,当时针对的是公务员,内容大体上就是“犯错的公务员的权益怎么保障”。比如说像现在珙县洛表镇的那个经发办主任,被常委会议决定取消公务员资格,开除公职,他也是四十多的人了,二十多年的工作相当于白干了,什么保障都没有了,今后的生活都可能是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他是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受到了什么处理,他之前交纳的养老保险都在,没人可以没收,他今后只要按国家养老保险规定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了。所以说,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向前看,参加养老保险实实在在是一件好事。


作者: 秋高气爽    时间: 2006-10-27 11:03

  回复楼上的朋友:

  就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而言,教育属于国家的基础,教师是从事教育的专业人员。政府应该也必须保障这一基础设施建设。不管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美国或日本,教育投入都是政府挑大梁,私人投资教育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赢利,为了赚钱。

   按照《教师法》第六章“待遇”中的第30条规定:教师退休或退职后,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在国家新的保障法未出台以前,必须按旧法执行。

  所以,教师不应该交纳养老保险。如果新法规定要交,到时候再交也不迟呀!

  任何改革都应该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宜宾市的这次改革试点应该属于无效的。

  明白了吗?


作者: 秋高气爽    时间: 2006-10-27 11:15

  养老保险对那些退休后无保障的职工而言是好事,但对老师就不是好事。

  一旦老师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就意味着教师可以随时转行或跳槽。教师转入其他行业比其他行业的人士转入教师行业要容易得多。就目前而言,教师转入其他行业的多,但其他行业转入教育行业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如果教师队伍都不稳定,请问:教育能搞好吗?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能够实现吗?如果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怎么能搞好教育?就高县而言,据说:罗场镇某初中,一共有四个英语老师,只有一个是专业的英语教师,其他三个在大学学的都是非英语专业。从这一现象我们可以看出一点点东西,那就是为什么高县的英语水平这么差。罗场还相对不是很偏僻,那么那些偏僻的乡初中又怎么样呢?很多英语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根本就不想到这些地方来。怎么吸引这些专业的大学生到偏僻的中学任教,我们必须得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一旦把教师纳入养老保险的范围,说不定离开教育行业的人会更多。大家想想吧?


作者: 秋高气爽    时间: 2006-10-27 17:30

  领导些很喜欢玩文字游戏,社会保险包括三项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就是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按国家规定不交纳养老保险。领导些把养老保险等同于社会保险,来麻痹部分新老师。

 


作者: 三洲装饰材料城    时间: 2006-10-27 21:03
[em27][em27][em27]
作者: 福溪人    时间: 2006-10-28 14:47

楼主,弱弱地讲一句哈:

不是“宜宾市犯法了”,我想应是×××部门。

你说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8 14:48:07编辑过]

作者: D·H·T    时间: 2006-12-2 15:17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学校要求04年级以后的老师交了05年的养老保险,06年的却没有说。

有谁能告诉我?


作者: 暗香盈袖    时间: 2006-12-5 17:09

中国的历史从来都是人吃人的社会,中国的愚民政策是搞的最好的,中国的官员和政府是最有压迫胆识的,中国的公仆是最能钻政策的空子的。

一句话,不怕做不到,就怕他们想不到。乌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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