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转】房产税要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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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13-9-13 11:47
标题:
【转】房产税要出台了!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 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 住宅消费,
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 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 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 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 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 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 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 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 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 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 以任何借口推延;
作者:
在那边
时间:
2013-9-13 11:58
富人不怕
穷人不怕
你是炒家吗?
作者:
斌_斌
时间:
2013-9-13 15:49
富人不怕。。。。。。。穷人不怕。。。。。。。。。。。。
作者:
随之风
时间:
2013-9-13 16:16
楼主最好注明出处哈。不然转发500次,你知道的。
作者:
坏情人
时间:
2013-9-13 17:33
有钱人接招
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13-9-13 23:27
在那边 发表于 2013-9-13 11:58
富人不怕
穷人不怕
我只有一套,
更不怕
作者:
没什么的
时间:
2013-9-14 09:01
路过
作者:
花谢折枝
时间:
2013-9-14 10:50
有房子,但没有**的呢?
作者:
花谢折枝
时间:
2013-9-14 10:52
有房子,但没有产权证的呢?
作者:
高县一把刀
时间:
2013-9-14 20:27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遐想2001
时间:
2013-9-14 21:48
不回帖,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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