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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网下结仇网上骂人 损害名誉道歉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6-11-30 13:42
标题: [转帖]网下结仇网上骂人 损害名誉道歉赔偿
网下结仇网上骂人 损害名誉道歉赔偿
 
 
【正文】
 
 
  2006年3月3日,被告黄某与原告张某因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在洞头消协调解时发生争执。3月28日,被告以“XX”用户名在洞头政府门户网(www.dongtou.gov.cn)论坛“县长信箱”板块上发布辱骂原告张某的言论,引起网民跟帖和讨论。在网管对被告所发的帖子进行删除并采取注销用户名和IP锁定等措施后,被告黄某继续使用其他注册用户名在该网站论坛的“市民之声”、“机关作风”两个板块发布内容相同的帖子,因此被告还与网管在论坛上引发了“口水战”。
  2006年11月27日,浙江省洞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在洞头政府门户网站论坛“市民之声”、“机关作风”两个板块上发布含有致歉内容的帖子,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张某名誉;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6-11-30 17:23

作者: 卖艺不卖身    时间: 2006-12-12 21:50

哈哈。

哪个来骂我三。。老子喊拉赔得请假当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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