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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请教吴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啦    时间: 2006-12-21 10:35
标题: [求助]请教吴律师
请教一下吴律师,我去年买了一部手机,包装上写的是130万像素,但我上网查了,实际那个型号的只有30万,请问这算不算是假冒伪劣商品,而且这款手机在保修期内同样的毛病就修了几次都没有修好,现在保修刚过,同样的毛病又来了,就这些,我可不可以起诉卖方,假如起诉,我有几成胜算?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2-21 18:46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超过一年的话,你已丧失胜诉权。即丧失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的权利。


作者: 安啦    时间: 2006-12-22 11:31
谢了,楼上的。看来我只有认倒霉了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2-22 13:11
你去找哈消协看受理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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