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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盲道太“忙” [打印本页]
作者: zlyyz 时间: 2014-2-11 15:34
标题: 盲道太“忙”
本帖最后由 zlyyz 于 2014-2-11 15:33 编辑
盲道太“忙”
“这儿的盲道咋也会被占用,也太 ‘忙’了哈。”“地方特色……”走在路上,偶然听见操着异地口音的外乡人的对话,听着《你是我的眼》这首歌的我,真是无地自容。近日,本人就县城各大街道调查发现,街道盲道被占用的现象很普遍。有的是自行车、摩托车或者汽车直接横停在盲道上,有的是小贩干脆将菜摊摆在盲道上。对于这种占用,不少市民压根没意识到不妥,更有人不知道脚下还有盲道。
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中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13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进程中高县城市街道上出现盲道,应该说是社会的进步,文明的需要。因为有了盲道,盲人可根据自己脚底的感觉,以判断行进的方向。盲道有了,可盲道被随意占用,盲人出行的安全感没有相应增加。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他指出,要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宜宾日报》2014年1月26日头条登载《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文(http://np.jj831.com/shtml/yibinribao/20140126/160352.shtml),处处无不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能不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盲人群体解决好“眼睛一米”的问题,至少也会成为考验我们工作实不实在的一个直接现实体现。
考问一:工程占盲道谁之责
那些以方便自己的工程推进为理由,占用盲道的部门及部门责任人,翻开他们的年终总结,至少里面有联系困难群众方面的工作总结,什么花了多少钱,去了多少次……,却“忙”着连盲道都要占用,抛开政治因素真的不知道他们有多少扶残帮困的诚意?引用网络人士的话“可以肯定: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者确实是盲人!”
考问二:盲道“谁来管”
违规停车占盲道应该找交警部门,摆摊经营占盲道应该由城管部门出面,盲道毁损修建则是市政部门的职责。盲道日常管理工作,一方面是涉及工商管理的随意摆摊占道经营,另一方面是涉及到交通管理的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需联合管理。城管委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恶意占用和毁损盲道的行为,将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虽有严格规定,但是盲道依然被侵占、损坏,究其背后原因,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认为是“政策多门,管理多头”所致。
考问三:身智健全的人群缺些什么?
盲道变“忙道”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明知故占,如占道摆摊做生意;一类是无知而占,出现了机动车、自行车与盲道抢地方的荒唐事。盲道的迷失“方向”,无形障碍究竟“障”在何处呢?主要还是体现在人们虽然嘴头上挂着人文关怀,但一旦落到对残疾人的实处,就出现了敷衍了事。
盲道,是盲人的眼睛,是盲人出行的生命线。盲人的安全出行,应该得到切实的关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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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也得绕着走
作者: 高县一把刀 时间: 2014-2-11 18:34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作者: 吉公 时间: 2014-2-11 23:20
完全形同虚设!
作者: 清风徐来 时间: 2014-2-12 15:48
支持,是该管一管了
作者: 酸伦 时间: 2014-2-12 16:10
这个贴子有意义,全力顶一下,希有关部门多重视
作者: 观音坡 时间: 2014-2-13 23:44
支持楼主,用户楼主,楼主英明呀!!!
作者: 小忆1975 时间: 2014-2-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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