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决定于即日起至2014年5月联合举办“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该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动员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并将作品及时上传至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网站“‘我们的中国梦’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网页。 中共德江县委宣传部 2014年1月13日 关于开展“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即日起至2014年5月联合举办以“我们的中国梦一讲述中国故事”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宗旨 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征集推介工批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讲好故事事半功倍”的优势,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把人们寻梦的理想讲述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展示出来,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名称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 三、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题材内容不限,形式分为文字、音频、视频三类文艺作品。 四、作品要求 征集推介活动面向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人华侨,征集作品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 年2月20日期间创作的原创作品。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求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太,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五、组织机构 征集推介活动由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组成专门评审组进行评选,吸收专家和普通观众参加。 六、日程安排 征集推介活动时间跨度为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5月,分为征集初选、宣传终选、集中推介三个阶段。 1、征集初选阶段(2013年12月18日——2014 年2月20日) 在各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征集活动的消息。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显著位置设立征集活动的专栏,刊登活动启事。活动期间,由征集推介活动办公室负责收集参报作品。参加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上传,也可通过实物邮寄方式进行投稿。活动办公室制定相关评选办法,进行作品初选。 2、宣传终选阶段(2014年3月-4月) 作品初选后向社会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在各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等,增强互动性,提高认知度。组织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并通过召开作品研讨会、发动各类文艺评论力量等方式,扩大作品影响。经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确定各类优秀作品的重点推介名单。 3、集中推介阶段(2014年5月) 优秀作品的集中推介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线上继续进行作品网上展示,并推荐到其他网站进行广泛传播,线下推介可将优秀作品集中安排发表、播放等,扩大宣传声势和传播范围。同时,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中宣部文艺局 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2013年12月18日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每天都孕育发生着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记录和讴歌这些故事既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待,也是文艺创作者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即日起至2014年5月联合举办“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征集推广一批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通过讲述人们的寻梦理想、展示人们的追梦过程,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 此次征集活动分为文字、音频和视频三个类别,网民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以页面上传或者实物邮寄两种方式提交作品。征集结束后,合格作品将进行初评、公示、投票、专家讨论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三个类别的重点推荐作品共60名。初评入围的优秀作品将在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最终入选推荐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公开发行。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2014年2月28日 三、主办单位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 四、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 五、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O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六、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5、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6、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七、公示推荐 2014年4月,作品初选后向社会公示一周,听取各方意见。 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 部分作品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 召开作品研讨会、组织文艺评论。 经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最终确定入选推荐作品名单,2014年5月入选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八、入选重点推荐作品资助经费 此次活动对最终确定入选的重点推荐60部作品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资助标准如下: 1、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 2、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 3、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具体征集办法请点击各网站活动链接页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 201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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