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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高县:发出首张“单独二孩”生育证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片云彩    时间: 2014-4-8 08:48
标题: 四川高县:发出首张“单独二孩”生育证
四川高县:发出首张“单独二孩”生育证

www.sc.xinhuanet.com   2014年04月03日 10:22  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手机看权威新闻

    4月2日,高县庆符镇石门社区陈志超夫妇,从该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生育证》,他们出生的第二个宝宝将属合法生育。这是该县颁发的第一张“单独二孩”《生育证》。
    陈志超夫妇告诉记者,自从国家出台“单独二孩”的政策后,他们就非常关注。得知我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1正式实施后,他们便率先递交了申请。审批通过后,两人便到县人口计生局领取了《单独二孩生育证》。
    据了解,这份《生育证》是一个蓝色封面的双开小本,封面底部排有“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的字样,内页除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批准生育号外,在“再生育的事实和法规依据”一栏中为:《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年度”为:长期。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高县符合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基本条件: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符合以上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符合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提供的资料: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自愿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一份;夫妻一方父母有婚姻变动的提供婚姻情况证明。符合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办理程序:网上预约,也可直接到乡镇申报并打印出申请表;到村(居)委会签字后将申请表交乡镇计生办;乡镇审查签字提交到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发证。 (杨波 蒋华明 )





作者: 可久小强    时间: 2014-4-8 09:14
我只是路过,不发表意见

作者: 南广河渔家    时间: 2014-4-9 17:36
嘘,低调。

作者: 遐想2001    时间: 2014-4-10 17:09
珍爱生命,果断回帖。

作者: 930035460    时间: 2014-4-15 20:07
不是可以生二胎了吗
作者: 健康生活    时间: 2014-5-10 18:31
支持
作者: 呆板    时间: 2014-5-11 09:52
生三,养儿防老
作者: 健康生活    时间: 2014-5-12 14:48

作者: 健康生活    时间: 2014-5-12 15:02

作者: 梦系典藏    时间: 2014-5-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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