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朋友的面的车在符江县政府门口被人开走了,说是高县运管的,但没有出示证件,强行把人拉下来就开走了.人是是从车牌照上贴有"百年好合"字样的车上下来的.开走了也没有说怎么办.今天下午我朋友去运管所打听,被告之去胜天运管所问,说可能是那里的人逮的.我都被搞晕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哟?胜天运管站的怎么跑到县政府门口来逮车了?是不是被骗了哟?要真是运管的逮的,一般要怎么才能把车赎回来?请大家给点意见.谢谢!
我是在转述,如果有出入,请大家指正.我害怕有人告我诬陷.谢谢大家了!
是不是被骗了哟。报案了吗。
错了!!!
我看见的是哦穿有制服的人,证件挂起的,在县委门口给车上的人做了笔录,还按了手印也。车上贴的不是你说的、是心心相印。我听说胜天运管站是代表高县运管所执法,可以在全县行政区域内执法,我还看见人家开了啥子单单给驾驶员的,你纯粹是刁民,不凭事实说话,希下次弄清事实后在发贴子!!!!
[em03]
看运管要怎么办
最新情况,扣车的叫"XXX",找了很多人给他说情,他都不答复.问车在哪儿,他说去胜天运管站问.问他好久才处理,他说今年太忙了,没得时间的,等明年过了初八再说.问他究竟要怎么处理,他说罚款,至少罚五千.这是什么办事态度?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就算是非法营运,也不可能就这样把车黑吃了吧,那辆车还值不了五千.听人说那个"XXX"是跑二排的,有人说是副所长.还听说车在被人到处开着耍.
这个社会,真是叫你不得不服啊!
既然是道听途说还拿来发啥子按?摆明了不负责任嘛!真是的,说话还是要经过大脑哈!人家是正规执法,有依有据,胜天运管站可以在高县范围内代表县运管所行使执法权.楼主指名点姓说人家的不然,就不怕告你诽谤吗?明明是"黑车",还敢这样公开的在网上发表谬论,楼主当真不懂法啊?
8楼的朋友说得有点不客气!
是不是黑车我不晓得,我听说他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我是在想,就算是黑车,也不可能说没收了就算了撒.总得有个处理的时限、合法依据和结果吧?我们国家不是在建立法制国家吗?不是在构件和谐社会吗?如果真象我听说的,我觉得这样的执法有点野蛮.
我希望大家思考一个问题,现在是不是有的权利部门的坏分子打着执法的旗帜中饱私囊,找过年钱?
我没有诽谤他人的意思,如果有弄错了的地方,请大家指正。我同时也希望我们的权利部门都能文明执法,都能依法办事,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多一分和谐!
胜天运管站可以在高县范围内代表县运管所行使执法权.
对上面这句话,我表示怀疑!胜天运管站应该是高县运管所的下属单位吧?可以代表吗?要这样,高县法院是不是可以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县委书记可以代表市委书记行使权利呢?
我始终怀疑这是找过年钱的行为!当然这只是小老百姓的愚昧之见。
我今天从胜天回来,也是黑车啊,不过没人管。
我日,.,.
和谐社会就是因为这些打着和谐旗号做破坏和谐社会的人搞乱的.
要为人师表,不要到听途说
乱说乱发表要付责任的
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闲着没事,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运管法律,才终于知道了一些事,一是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只能证明你有资格开车和你的车子是合法的,但不能进行营运,如果营运的话,还得到运政部门办理营运证呢,我想也是的哈,要是所有有驾驶证的人和车,都跑去跑“黑车”非法营运,那人家那些正规的出租车、客车还吃个汆汆!!!!所以我个人认为呢,维护正常客支秩序很重要哈,那些“黑车”就是应该打击的撒,再说这也是法律法规授予运政的职责嘛,《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就明确规定了其执法的依据撒,好像对于“黑车”的处罚最低是三万呢。另外,我听一个朋友说,其实胜天运管站,仅仅是运管所的一个内部股室,不是得啥子独立的法人单位哈,它的文书都是运管所的章呢,所以胜天运管站执法就代表高县运管所执法,其实楼主不懂法,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在网上搜索,不就解决问题了撒,没得必要这么混小视听哈
[em01][em01][em01][em01]我只是把我听说的写出来,也许有出入,也请知道具体情况的出来纠正.
我还听说下面怎么的情况:
当时从车上下来一个人,没有穿什么制服,也没有什么证件,直接冲过来就把车门拉开,强行把车钥匙抢去了.然后才下来一个有证件的,说是运管的.(请问这样个执法是否文明?是否符合执法程序?)
开出的处罚单上面的公章是高县运管所,今天上午,当事人去运管所执法办公室接受处理,却被告之去胜天运管站,当事人就去找局领导,局领导喊找运管所的书记,找到了书记,书记说去找胜天运管站.(请问当事人有资格去找胜天运管站吗?)
据当事人讲,他是一农民,带着两个娃娃读书,经济压力大.老了才出家,上半年才学开的车,拿到了驾驶执照.本来就是打算去帮人开货车的,由于是新手,没有人请,就借钱买了一辆二手面的来学手艺.快过年了,打算把车卖了,好把钱收回来过年,卖车的广告都打出去几天了.前天,他依然是开着车去宜宾方向练车,有几个赶场的农民模样的人说要坐车,可能以为是跑生意的吧.当事人觉得自己都是农民,顺便带一下也无所谓,就让他们上车了,根本就没有说要收钱,也没有收钱的行为.(我想这样的情况不能算是非法营运吧?)
推去推来后,运管所的书记终于同意就在高县运管所处理次事了.现在正在进行.运管所开口就说要罚款一万.
据当事人说,运管所执法办公室里有人说话非常的凶,好象在威胁要收拾他.我想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反复声明,我只是在关注一个执法的过程,请不要恶意的攻击我.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构建和谐社会.
也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打击非法营运,肯定是应该的,毕竟社会是要有序的,也需要安全感.这几天高县连续出交通事故,带来了多少的伤痛啊!大的公路上都有运管部门批准的车辆在运输,为老百姓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但还有很多小的地方,没有合法营运的车辆,老百姓的出行怎么办?并且很多小公路上有摩的\面的在跑生意,为老百姓解决出行难的问题,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我看符江农贸市场门口就有十多辆面的,按运管部门的说法也应该是黑车吧?该不该取缔,取缔了,是否就方便了老百姓?
希望我们的运管部门在打击黑车,维护社会的安全有序的同时,还是要真正的多为老百姓做实事,解决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不要为了罚款而去逮黑车!
我相信很多人都坐过黑车吧?而且很多乡村公路上的黑车很多吧?听过一句话,"存在就是合理",既然老百姓有需要,为什么交通部门不想想办法来规范一下呢?
回情流感:看来你是非常的爱学习!了解点时事的都知道,我们国家以前穷,发展经济是大事,所以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一二十年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大大的提高了,这是大家都能感觉得到的.但发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问题.新一届政府其实已经将重点转移到了关注民生、民情上面来了。总理为民工讨工资后,政府给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建立了制度保障。农民工子女有书读了。几千年的农业税免除了。小学初中不收学杂费了。春运不涨价了。好多好多,这难道不是党和政府在真切的关注民生、民情、和民权吗?
从现在交通部门的一些政策法规来看,是否合法营运,其实就是一个经济的问题。但老百姓出行的问题却是一个民生、民情的问题。后者才是当下党和政府所最关注的!
从当事人介绍的情况来看,当时执法人员中,冲过来拉车门、强行抢车钥匙的,既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执法的证件。这样的执法是否文明合法,值得大家思量。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他们有有个名字,叫做“跑二排的”。公安队伍里好象在清理这样的情况吧。
当事人说他只是顺路带几个人,没有说收钱,也没有收钱的事实,是否事实,是否能认定为非法营运,也值得商榷。
再回晚来风急:胜天运管站是否可以代表高县运管所在高县范围内执法,这我确实是不知道。即使有这样的权利,如果县政府门口都需要胜天运管站的来执法,那高县运管所是吃什么干饭的?为什么又是高县运管所开出的罚单?又为什么要把车开到胜天运管站去?
我总觉得这里面有明堂!
我也回情流感:我也搜索了一下情况。宜宾市去年下半年组织了一次全市的打击黑车营运的活动。市政府文件其中有一条规定“禁止搞有奖举报”,而XX县交通部门在市政网上发表了一则通讯“XX县打击非法营运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对举报的人员进行了嘉奖”。真是喜剧!还了解到春运期间宜宾交通部门对一辆重庆到宜宾的非法营运车开出了一张三万二的罚单。
看来要让地方真正贯彻好中央的精神还真是需要一个过程。
谢谢大家的关注!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据说上午运管所的领导同意了当事人不去胜天运管站,就在高县运管所接受处理的要求。但紧接着就说到下班时间了,喊当事人下午三点钟再去。
如果有进一步的消息,我会及时为大家转述。
错了!!!
我看见的是哦穿有制服的人,证件挂起的,在县委门口给车上的人做了笔录,还按了手印也。车上贴的不是你说的、是心心相印。我听说胜天运管站是代表高县运管所执法,可以在全县行政区域内执法,我还看见人家开了啥子单单给驾驶员的,你纯粹是刁民,不凭事实说话,希下次弄清事实后在发贴子!!!!
[em03]
我看你这个人才是个刁民!你算什么?动不动就骂老百姓是刁民!难道让人说说话也不可以?没有那么霸道哈!
正在处理,当事人要求复印一下询问笔录,运管所的人说不可以。究竟可以不?有知道的吗。
既然是道听途说还拿来发啥子按?摆明了不负责任嘛!真是的,说话还是要经过大脑哈!人家是正规执法,有依有据,胜天运管站可以在高县范围内代表县运管所行使执法权.楼主指名点姓说人家的不然,就不怕告你诽谤吗?明明是"黑车",还敢这样公开的在网上发表谬论,楼主当真不懂法啊?
你给说说如果我有驾驶证,有行使证?这能叫黑车吗?不要动不动就说人家是黑车哦!执法也要文明你没有看人家文明执法是什么样子吗?要这样:先敬礼,然后说,同志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没有其中的行驶证,才能扣车哦,然后要有扣车的手续,然后通知驾驶员好久到哪个地方去接受处理,要告知!你们这样做了吗?天下就只有你们懂法!你们自己想想你们所做的,那叫懂法?不要做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这是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不是人治社会!
这就叫做“双规”吗?
你给说说如果我有驾驶证,有行使证?这能叫黑车吗?不要动不动就说人家是黑车哦!执法也要文明你没有看人家文明执法是什么样子吗?要这样:先敬礼,然后说,同志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没有其中的行驶证,才能扣车哦,然后要有扣车的手续,然后通知驾驶员好久到哪个地方去接受处理,要告知!你们这样做了吗?天下就只有你们懂法!你们自己想想你们所做的,那叫懂法?不要做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这是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不是人治社会!
最新动态:运管所开出一张处罚通知单,说是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第六十四条。要求当事人签字。签字了不就承认了认罚了吗?当事人没有签字,要求运管部门把通知单给他,但他们不干。
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是通知单,就应该给当事人,签字不签字得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签字了就表示承认了。不符合事实,当事人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当事人还是不服,是不是就该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了呢?
请懂法律的介绍一点法律常识。
当事人估计被骗在上面签字了。运管说签字是表示领到了通知书,我担心的是到时候说当事人已经签字承认自己违法了。
但愿不是胳膊和大腿的游戏!
我从1楼看到了43楼,大家对这事有很大的争哦!可是请大家不要骂别人回贴的人“**”,可以说说讨论,可是骂就是不对的哦!
我虽然不会开车,可我在做车这东西的手续,我还是了解一点的。很多人都说得对。执法的礼节这怎么没有呢?难道就只能从电视上能看到“执法人员敬礼后,对驾驶员说:同志,请出示证件。”这样的画面吗?举一反三,很多部门的执法都不礼貌的。还是“传说”说得有道儿!传说,你是不是当过兵呀?我想的哈。
对这事,经过我不了解,可我相信,“他们”有找过年钱的想法哦,不出单就收钱了,肯定有点点问题的。

胜天运管站是高县运管所的一个下设机构,它有执法的权利,开出的文书当然是用高县运管的文书,这些是合法的。不知道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有无错误,比如出示证件、两人以上执法等。
马上就过年, 我不想扫大家的兴,祝大家新年快乐!猪年发发发!
关于此事只有等来年再叙了,高县运管所向当事人开出了三万元的罚单,当事人觉得自己原本就没有非法营运的事实,运管所凭主观臆断执法,不服从运管所的处罚,准备今天下午向高县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估计都是维持高县运管所的处罚决定书,所以当事人已经做好了来年打官司的打算.他都说了,马上就过年了,今天下午去把行政复议申请书交了,再去借一点钱,买点年货过年了.
希望高县交通局能凭事实复议!
农民啊,想说爱你不容易!
当事人确实是新手,可他已经有了驾驶和行驶的资格,有国家颁发颁发的证书.车上坐五个人并没有超载.
其实你仔细一看,好多出车祸的都是证照齐全的.感觉好多时候有无营运证只是一个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与人民的生命安全关系似乎不大.但老百姓出门要坐车是事实.
回联系:我没有经营过车,但曾经有过车,自行车,但都被人偷去了,现在只有走路了.给你借点钱买车要得不嘛?以后你坐我的车保证不收钱,但是你不要告我就是了.
我从1楼看到了43楼,大家对这事有很大的争哦!可是请大家不要骂别人回贴的人“**”,可以说说讨论,可是骂就是不对的哦!
我虽然不会开车,可我在做车这东西的手续,我还是了解一点的。很多人都说得对。执法的礼节这怎么没有呢?难道就只能从电视上能看到“执法人员敬礼后,对驾驶员说:同志,请出示证件。”这样的画面吗?举一反三,很多部门的执法都不礼貌的。还是“传说”说得有道儿!传说,你是不是当过兵呀?我想的哈。
对这事,经过我不了解,可我相信,“他们”有找过年钱的想法哦,不出单就收钱了,肯定有点点问题的。

传说是当兵的啊?那打枪、打炮的一定很准哟!
是不是想过年钱了,这个问题大家都晓得,不用讨论了!
对头,如果自己觉得冤枉,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法律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
新年快到了。在这里祝所有的朋友: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回复高县符江和其他帖友:
本人的对执法的理解,仅供参考。
一、作为执法部门: 1是执法主体合法;2是要有以公开执法依据;3是执法程序合法;4是对违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要适当。
二、作为被管理者:1是要配合执法部门的执法;2是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执法部门和执法者;3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行政处罚法;4是对于疑惑、不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要求陈述、申辩,并可依法提起听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作为公民:1是实事求是;2是慎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各自位置不摆正,社会何以谈“和谐”二字!
回执法者:
你们的程序真的合法吗?
即使程序合法,又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没有?
处罚适当吗?
形象是自己塑造的,交通部门是个焦点,请执法者们执法时公平、公正、合法、合理!
是谁发了“请各位都来关注高县运管的一次执法过程”(直播)一文?
你用网络给车主帮了个倒忙!!!!!
回高县符江:
你相信舆论,不相信法律,你甚至不懂……!
jiao xu a !
整一扑风捉影浪费唇舌!过年了,消停点吧!
是谁发了“请各位都来关注高县运管的一次执法过程”(直播)一文?
你用网络给车主帮了个倒忙!!!!!
我想也是帮倒忙了!
当事人作为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又没有亲戚朋友当官,你让他如何是好?还不是眼巴巴的就看见人家把车开起去了!
作为一个朴实的农民,当事人这样说:不就是一辆车吗?细碗打烂了就是几千块钱的事!他想过你们所说的改委绞,可他就是有刀头也找不到庙门啊.他说他相信法律,相信事实!
对头,如果自己觉得冤枉,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法律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
新年快到了。在这里祝所有的朋友: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我也祝愿所有的朋友们春节愉快,合家欢乐,幸福安康!
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了,但据说有可能交通局不受理,理由是没有提供证据.当事人说自己原本就没有非法营运,要到哪儿去找什么样的证据嘛?
我啊打枪枪法不准!打炮也不如何,据说楼主被评为2006年度优秀炮手!在春节来临之际向楼主表示祝贺!
整一扑风捉影浪费唇舌!过年了,消停点吧!
对你们这样的人来说,也许这是多么的无聊和多余.可你知道吗?当事人今年就只有钱来过年了.
如果你说这是无事生非,在你也无聊的时候可以去交通部门打听.
过年了,祝你和你的家人春节愉快,幸福安康!
这上面一定有运管的人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搞不懂
今天在这里请教一下
高县到宜宾的客车是不是归运管所管?
我经常到来复,
为什么高县到宜宾的客车就是不准我们上
说不装来复的
请运管所的人解释一下
高县到宜宾的客车不装到贾村、来复的人
这贾村、来复的人该坐什么车?
该坐你们保护下的黑车吧?
剧我所知:好象还没有贾村、来复的专线车
请大家理性讨论,就事论事,不要偏激.偏激于事无补.只有理性\平和的讨论才有助事情的解决.
要相信法律.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公民依法维权.才是解决问题的理性之路.
<行政处罚法>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 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 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 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 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 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 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 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 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 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 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 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 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 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 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 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 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 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 的除外。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 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 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 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回高县符江:
我觉得县交通局要受理行政复议。
因为:
1、行政复议是对被处罚者(可称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
2、当事人提起复议只需申请。
3、行政复议是交通局对运管所(上级部门对下级机构)的执法过程中的程序、依据等等是否合法进行审核。
4、运管所单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无需证据。
5、如果交通局不受理复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谢谢"香水百合"和"无所谓"!你们又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怀疑的是那些所谓的执法者懂不懂这些?以前有没有搞过行政复议和听证之类的?《道路交通处罚法》关于此类事件的最低处罚就是三万,不知道运管所平时三百、五百、一千八百的处罚又依据的是哪部法律?从人治到法制的路还有多长?
当事人相当的想不通,昨天我开导了他很久.今天上午他突然冒出一句:"三十晚上肯定没有人看车,我去把车偷回来."我听了后很是惊讶,这或许就是他一晚上思考的解决办法吧,我想骂他的愚昧,可又不忍心,他就是一普通的农民,他只知道这些。我只能告诉他这是犯法的,千万不能干.我安慰他,车的事就不要想了,如果就这样被"黑"了,就算你补交以前该交的学费吧.放宽心过年,等来年重新开始吧.顺便给各位打听一下,你们或者你们的亲戚朋友中有人请开货车的吗?当事人早就打算去帮人开货车的.我保证他的人品绝对的老实,手艺也没有问题了.谢谢大家!
祝"香水百合"、"无所谓"春节愉快!同时也祝愿金线岭上所有的朋友们春节愉快,猪年加官晋级发大财!
楼上有2位朋友已经说清楚了,没有说不清的理!!!
非常感谢"晚来风急"朋友!祝你们的全家春节愉快!来年顺顺顺!
你批评的对,我知道自己有的时候很幼稚,说话也不妥帖.能请你支点招吗?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是15928330549
楼上有2位朋友已经说清楚了,没有说不清的理!!!
谢谢"让风吹"朋友!祝你春节愉快!
各位朋友,大家新年好!
继续给大家报告此事的进展,但估计会让大家失望.
正月初八,当事人去找了交通局,被告之<行政复议申请表>填写有错误,要求重新填写.
正月初九当事人再次将重新填写的<形状复议申请表>交高县交通局,主办人员对当事人说了以下情况:1、你干脆还是算了,交不起那么多的罚款嘛就慢慢交嘛,或者请求他们少罚点嘛。就算你去打官司你也是打不赢的,还要花起码两千块钱请律师。2、行政复议是你的权利,我们可以受理,但是要等两个月的时间才能有结果。
听交通局的答复,我终于明白了,车是真的就这样被"黑“了!以后也没有什么话题给大家说了,就算是让大家看了一出闹剧吧。我的心凉了,我估计很多人的心都凉了,也有人的心里是热血沸腾的,那是当然!
这社会真他妈妈的黑暗!有的执法者就象他妈的土匪下山!
去找交通局的李局长拿句话出来说撒,实在不行就向市长信箱反映,难道就没有一个讲理讲法的地方?你等两个月,车都怕是被人家拿去整成一堆废铁了。
幌子...什么是幌子....
悲哀...
我啥子都不想说..说了都白说....
你不能改变社会`那么就让社会改变你吧..跟着社会的脚步前进...
没有钱啊!
幌子...什么是幌子....
悲哀...
我啥子都不想说..说了都白说....
你不能改变社会`那么就让社会改变你吧..跟着社会的脚步前进...
是啊,跟着感觉走,你说的就是这意思吧?可当事人还是相信法律!
看了全部回贴,我想到了前一阵的崔英杰事件。人的底线不容侵犯!一个几千块买的车用的了交3万的罚款吗?强盗才是这样。
再说,事情的解决就这样给你拖着。一个普通人家有多少财力精力和你这样消耗。我看是有些执法部门的少数人滥用权利,以权压人。
执法单位要接受社会监督撒!大家都不要激动嘛。说都说不得,执法水平就不用提高了。好好的问,好好的解释。
权力腐败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和谐。。而且是社会不和谐的根源所在。。
没有受委屈和压榨的普通人怎么会不安居乐业???但国家权力机关里面的部分腐败问题的猖獗。总会累起一些反映。。前段时间的北京城管人员被一小贩所杀。。我一在日报的记者朋友写评论文章。上面把调子定在扬英雄贬小贩上。。我这朋友说他双眼潮湿的写完。。他大学毕业未考进报社在成都打拼时候也常常被城管欺负/。。。从内心而言他是同情小贩的。。但他又觉得很无力/。。。
所以说做事情不要太骄傲。。要低调。。。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另:
广告:专业讨债,断手1万。断脚2万。爱滋针8000元。。吃住行费用除外。
联系地址:成都百花中心站对面联谊大厦保卫科。
找“地震高岗,一派青山千古秀”
欢迎各界人士捧场。。
只对事不对人。。。
对当事人保密工作胜过国家安全局//
遇到这种事是比较麻烦,但是“高县符江”还是要支持当事人处理好,特别是精神上,我们国家还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法制国家嘛。
从目前情形看,首先是等待交通部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复议,并下达行政复议书。
二是我认为可以向交通局的上级行政部门反映执法粗暴的问题,包括高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要求相关部门对粗暴执法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不一定有结果,但当前正值作风整顿,各个部门都在搞纠风工作,我想会引起一些领导重视。要注意做到有礼有节,还要有一定依据,也就是当时在车上的人的证明。
三是可能要走行政诉讼的路子,当然如果交通、运管部门喊少罚点,也符合你的要求,最好不告。但如果复议结果不理想,我想是可以理直气壮向法律要说法。
从目前情况看,执法主体是合法的,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是清楚的,但从执法程序上看是有问题的,比如暂扣违法工具时是否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是否告之当事人的权力,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是否下达处罚决定书并按送达要求送达当事人等。还有一些细节,可以作为今后诉讼依据。如果身边有法律工作者可请教,也可向司法部门、律师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希望有帮助!也要教育当事人,不能干违法经营的事,血的教训还少吗!!
谢谢你们!
对此事,我无能为力了。市长信箱里发过求助信,结果被忽悠了,到现在我都还嘲笑自己的幼稚。当事人打不起也不想打官司,没有那精力和钱财来打,一家老小的生活还要靠他去维持。他一直都说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不仅仅他这样说,很多百姓都这样说。我听出来了,他不相信政府,也不相信政府制定的法律。
当事人前两天才又去问过交通局,得到的答复是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两个月,。呵呵,看来人家很忙,你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叫什么?这就叫住拖,拖都要把你的车拖成废铁,叫你卖了还不够交看车费!
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劝说当事人不要走极端,不要用暴力(事实上暴力可是他的第一反应),但愿吧!
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是同样的情况,有的人三五几百就可以把事情搞定,而当事人收到的罚单却是三万?究竟哪种情况是依法,哪种情况是违法?昨天还有一朋友问我,是不是车已经取出来了,我说没有。他不相信,他说他喝酒的时候同桌的一个人说的,他刚帮人从运管所取了一辆车出来,花了一千块钱。他还以为就是我所说的那辆车。
我相信早有县领导看到这个帖子了的,如果他要为民办事实,不用你去找,你们说是吧?
“高县符江”你把这件事放在了网上就有责任把这件事做好,不然大家都会觉得高县的执法环境太差,营造好的环境是你我做高县人的责任。这是我一个平头老百姓的想法。我认为你还是应该多找法律依据与相关部门交涉,别人是怎样拿出来的不要去管,都是没的依据的东西。
几点提示:
一是:罚三万!不是小数目,但你可以问一问,既然最少都罚三万,那么运管所以前罚的低于三万的罚款都是违法的咯!!!!那么,说明这个东西有走攒!我们不去想有走攒对不对,至少应该让你吃个平均数撒!所以还是沟通的问题,找个会说点的去撒!
二是:按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天内,而且还可以增加一个月,而不是你说的别个忙不忙的问题。但十天内是可以看到运管所的答复的,交通局也无权拒绝你在十日后查看。不然就是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3、36条。
三是:收停车费是违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
“高县符江”冷静一下,不要带情绪,处理好这件事。我想,盼望运管部门改掉不良工作作风,是很多人的心愿。不能改变,就尽一点我们的责任吧!![em07][em07][em05]
回"龙飞越":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和建议!也祝愿你的事业能象龙一样飞跃!
运管所的处罚依据据说是当时拍摄的影像资料和当时车上人的笔录,但可以肯定的是当事人没有说要收钱,更没说收多少钱,也确实没有收钱.不知道那几个坐车的人是怎么说的,后来是运管所的人开车送那几个人走的.在接受处理的时候,当事人要求运管所出示当时的影像资料和笔录,可遭到了拒绝.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期盼交通局在行政复议的时候能认真审查运管所的执法依据,还原事实.
期盼这上面的朋友和高人支招!
信件标题 | 市长,你被忽悠了,我也不相信你了。 | ||
来信人 | 农民 | 来信时间 | 2007-3-14 13:36:47 |
处理情况 | 办结 | 信件编号 | 200703140271 |
内容 | 市长,您好!因为我的车被高县运管所以不充分的理由进行查扣了,我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于是请人先后三次在市长信箱发出了求救信,编号分别为200702130066,200702270102,200703120070.原以为能够让事情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没有想到我还是被市长信箱忽悠了,没有想到市长你也被高县政府忽悠了!你该去问问,高县政府有没有真正去调查了解?你该去问问他们是怎么调查了解的?是不是由办事员把信件传到运管所,喊运管所自己写一个回复了事?信中留有我的联系电话,怎么就没有人找我了解情况呢? 市长,你办这个信箱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了解民意,阻止群众上访的同时,也不能让那些下级部门、下级官员忽悠市政府和老百姓吧? 市长,我给你讲,你让我非常的失望!当然你也可能根本就没有看过我发的三封求助信,我理解你工作忙。但是,从此以后,我不相信市长信箱了,也不再相信你了。我会自己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一个公道的,原因就是:一、高县运管所执法证据不充分;二、高县交通局行政不作为;三、高县县政府行政不作为。 最后送你一句老百姓的顺口溜: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 ||
处理结果 | 高县政府答复: 同志:你好!你关于“市长,你被忽悠了,我也不相信你了”的意见已收悉,现对你的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xxx车辆被扣一事,xxx本人已向县交通局申请了行政复议,县交通局于2007年2月26日正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现该案件正处于行政复议审查期,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会给你明确的行政复议决定。 | ||
学学在首都修自行车的师傅对待那一家富人的方法
干脆利落
决不拖泥带水
快哉
安??????为啥屏蔽我哦....
农民说话大嘛..都较真啊..何况我都忘了我说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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