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法律小知识3
[打印本页]
作者:
法眼
时间:
2007-3-3 17:29
标题:
法律小知识3
1. 如果你被公安机关怀疑有违法或犯罪嫌疑,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 如果你是一个初中生,担负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3. 如果你在企业工作,领导让你加班而你又不愿意加班,宪法和劳动法严格规定劳动者有休息权,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迫你加班。
4. 如果你不知道我们身边什么样成年人可以合法地没有身份证,人民解放军官兵和人民武装警察官兵持有的军官证或士兵证为有效身份证件。
5. 如果你不幸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提供辩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 17:37:47编辑过]
作者:
蜜糖
时间:
2007-3-3 17:51
好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7-3-3 18:48
知道了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7-11-20 20:35
[em51][em51][em51][em51]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8-10-12 15:18
jdgrtrgigtififdjrr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8-10-12 17:09
谢谢.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8-10-21 12:41
012345
欢迎光临 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http://bbs.cnjxl.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