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开出官司 诉讼调解化纠纷
3月15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审结一起因开玩笑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四川省高县来复镇的何某某与何某同在当地农贸市场经营猪肉生意,相互认识且平常关系较好。2005年2月18日下午,何某某在市场正经营着生意,何某借着醉意趁何某某不注意时上前与原告何某某开玩笑,将其摔倒在地,致使何某某“左股骨粉碎性骨折”。何某某受伤后经国营812厂江南医院医治,肇事者何某支付了相应的手续和医治费用。因何某某的伤需要进行第二次医治手续,双方为此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何某某只好将何某诉讼到法院,期待得到法律的救助。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为让受伤者何某某能够即时得到医治,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工作,经调解促成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即时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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