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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权法通过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法眼    时间: 2007-3-16 19:16
标题: 物权法通过了!

 历经八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1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中国距民法典仅剩“一步之遥”。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民法典的另一重要支撑法侵权责任法的出台。

这部法律历经了13年的酝酿和广泛讨论,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部法律被认为对于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参加表决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物权法。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法律通过时,会场响起长时间的掌声。  
 
    物权法是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这部法律被认为全面准确体现了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6 19:21:54编辑过]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7-3-16 20:39
新法规
作者: 香水百合    时间: 2007-3-16 21:03
楼上,是法律不是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公布的.省级人大颁布施行的是地方性法规.
作者: 云淡清风    时间: 2007-3-17 12:49

好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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