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朋友,你缴小区停车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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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鱼儿摆摆
时间:
2014-9-4 22:09
标题:
朋友,你缴小区停车费了吗?
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资源,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主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希望小区车主能够统一认识,抵制违法收费!
作者:
流浪在庆符
时间:
2014-9-4 22:49
是爷们的娘们的都帮顶!大力支持
作者:
妖精七七
时间:
2014-9-4 23:17
那天我在滨江御景问了一个保安,我说你们为什么还要收取地面停车费?这些都是属于我们业主的,我们在买房子时价格里就包含了这个,如果我们的价格仅仅是买了一套房的居住面积,那小区里的公共地段是属于谁的呢?开发商收了我们的钱,你们还要拿我的东西再去收我们的钱,为什么?他回答的是,这是应该收的啊,你看哪个小区不收呢,高州国际收得更高呢?我说别的小区收了你们就觉得这是正确的吗?是理所当然的吗?他说了半天说不清楚就说就我也不清楚,反正我只是一个保安。。哎,其实我们中国人有时候根本就不懂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的东西白白地送给别人再赚自己的钱,一个个的还交得高高兴兴,要是动作慢了还怕钱交不出去呢。如果我们每个小区都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那么这些本该属于业主自已该享受的权利,被罢占的时候就会有申冤的地方
作者:
道听途说
时间:
2014-9-5 10:48
别人不叫停气费,叫管理费。你咋办?
作者:
鱼儿摆摆
时间:
2014-9-5 11:29
道听途说 发表于 2014-9-5 10:48
别人不叫停气费,叫管理费。你咋办?
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主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作者:
也想流浪
时间:
2014-9-6 18:00
鄙视楼下的顶帖没我快,哈哈
作者:
可久小强
时间:
2014-9-7 16:46
支持楼主,用户楼主,楼主英明呀!!!
作者:
瓜兮兮
时间:
2014-9-7 17:57
支持楼主啊,现在高县好多小区都在以各种借口征收停车费啊,停车位都是公共地界,物管却明目张胆
!~
作者:
qazqaz
时间:
2014-9-9 11:15
物管收停车费是乱收的,违法的,
希望业主不要交钱,希望建设,发改局出来管管,
作者:
山上有座庙
时间:
2014-9-9 14:13
有车的交了叫冤!没车的没享受那该叫屈了!
作者:
叶芝彼此疏远
时间:
2014-9-10 20:09
所以买车浪费的不止是、、、、
作者:
qazqaz
时间:
2014-9-3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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