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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谴责高县电力公司个别抄表职工工作不负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追梦人生    时间: 2014-10-16 16:14
标题: 谴责高县电力公司个别抄表职工工作不负责任
       请问大家是否有同感?今天我在符江听几位老人说,他们几乎都是三口之家的普通家庭,本月交电费时发现用电竟达到400多度,创历史新高。大家对高县电力公司个别抄表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严重不满,每月的抄表工作有闭门造车之嫌。这种工作态度是在给单位创收还是为个人谋利呢?因为阶梯电价让每户损失至少在60元以上,也许大家都不得而知。那只有麻烦电力公司的领导作个解释。
作者: 天涯海角    时间: 2014-10-16 16:25
我一位朋友住老城区,就是这样,他还准备去找电力公司呢

作者: 灭世之女    时间: 2014-10-16 22:11
这个还不清楚,没核对过自家的电表~!~核对一下就应该清楚了吧~
作者: 小忆1975    时间: 2014-10-19 16:13
我擦!我要沙发!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4-10-20 16:43
对头,按到整个数字,一个月多高,一个月又少。
作者: 我爱你楼主    时间: 2014-10-29 22:29
金线岭顶帖的太少,大家都要扎起!

作者: 也想流浪    时间: 2014-10-30 13:46
我也顶起出售广告位

作者: 民意直通车    时间: 2014-11-3 09:17
网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提交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经高县电力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给你。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户、节约用电,按照高发改物价[2013]19号《关于我县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县电网自2013年9月起对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高县电力有限公司为了切实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是严格按抄表例日及分档电量进行电费抄表、结算,确保居民用户电费收取公平、公正;二是对“城镇低保”和“农村五保”用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采取即征即返,确保对“两保用户”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制定合理的“一户一表”用户认定原则、提供清晰明确的收费发票凭证等管理措施,确保高县电网“阶梯电价”政策平稳过渡。
  同时,高县电力有限公司还设置了供电服务监督投诉热线,对用户反映因台区抄表人员估抄、错抄及擅自调整用户抄表时间等违规行为给用户带来的损失,一经查实,除要求责任人对用户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公司《职工违纪管理办法》进行顶格处罚,并对用户公布处罚结果。因此请您将反映的“高县电力公司个别抄表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严重不满,每月的抄表工作有闭门造车之嫌”的详细情况向高县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监管部门进行反映,以维护您的权益,同时提高我们的服务工作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高县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能投高县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监督投诉热线:
  综合管理部,电话:0831-5418880
  党群纪检部,电话:0831-5418883
  市场营销部,电话:0831-541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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