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浅议毕福剑l连唱的那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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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茶
时间:
2015-4-10 17:03
标题:
浅议毕福剑l连唱的那两句
我想老毕应该才55到56之间。一身也没受过(吃过)多大的苦吧。文革时期也就是7至17岁。上山下乡时算得上苦一点点。我想:在当时也算得上解决一下就业,不在街上闲着,国家还有一定的补助。很多人都下过乡,我也下过乡。在同龄人中,还有很多人下岗,老毕你没有。要是你真的把那句唱出来,再唱那下一句,我认为确实不应该。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毕姥爷也不能例外。任何人的言行都是其价值观的细微体现,毕姥爷也不例外。所以不要拿所谓私人场合来搪塞,正是私人场合才能更反映毕姥爷的真实想法。既然毕姥爷不认同他所处国家的价值观,那就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从代表着这个国家价值观的喉舌位置上走人吧。
作者:
本来不想说
时间:
2015-4-10 17:15
智取威虎山有段唱词:共产党毛主席指引我们向前。老毕把指引我们向前改唱为:把我们害苦了。该批
作者:
一有话就说
时间:
2015-4-11 10:14
楼主,你有没有说过党的坏话?你有没有调侃过伟大领袖?你有没有骂过某些伟大领袖?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说你两句你能接受,但是,给你个处分,甚至更过,你难道不觉得冤屈
?
现在,不是在搞依法治国么?因言治罪,这是社会的倒退!
作者:
青茶
时间:
2015-4-11 12:17
一有话就说 发表于 2015-4-11 10:14
楼主,你有没有说过党的坏话?你有没有调侃过伟大领袖?你有没有骂过某些伟大领袖?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 ...
告诉你我没有,绝对的。老毕作为一名共产党应该这样调侃吗?你在看看那篇,也是我的差点。
作者:
流浪他乡
时间:
2015-4-11 18:39
不能因言获罪,但可以因言受点处分。
作者:
南广人
时间:
2015-4-20 19:13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一介书生
时间:
2015-4-22 10:07
赞同楼主观点。毕姥爷无罪,但该下课!
作者:
窗外的微笑
时间:
2015-4-25 16:55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作者:
南平
时间:
2015-5-4 10:18
星光大道太火了,同行多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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