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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5-21 22:31
标题: 求助
周某与曾某于1996年结婚,婚后和曾某的父母及小姑共同生活,后,周生育二子女,1999年以曾父为户主家庭联产承包了6份田地,其中有小姑一份,2000年小姑出嫁,后将户口迁出,但承包田地未退,2003年曾某因触电身亡,2005年当地因修变电站,占用了曾家的部分田地,曾父领取了10余万元的田地赔偿款,周某因改嫁与曾家发生分歧,双方为分割田地赔偿款发生纠纷,周将曾父母亲诉讼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小姑书面申请参加诉讼,那么请问,
1、小姑应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是原告、被告还是诉讼第三人?
2、如果小姑书面表示放放弃权利,那么小姑的份额其他人可以进行分割享有所有权吗?还是预留小姑的份额在一边?
3、该赔偿款是由家庭成员数进行分割,还是按具体承包田地的占用情况进行分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3 23:51:08编辑过]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6-3 23:53

抗议,怎么不回答!!!!!!!!!!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7-6-5 22:06

1、小姑--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如放弃要看小姑是否明确给谁?应该预留。

3、按照田地占用来分,即周本人应得部分+代管二子女部分。至于曾的田地未退所产生的赔款部分(无法区分被占地为具体某人部分,曾的部分为6份之一)为父母、周、二子女享有。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6-5 23:29

周和子女是后来进的地,这次没有被占,要是按实际占用来分的话,等于周及子女没有分得,但周与曾父母一起生活,共同劳动收益共享。楼上的第三项意见是否有矛盾之处。请慎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5 23:31:16编辑过]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6-5 23:34
哦,吴律师是否再指点一下上面的问题的法律方面适用哪些呢?
作者: 陈雪    时间: 2007-8-19 15:43

吴律师您好:在今年三月八日,在筠连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杀人犯早已经抓获至今已经差不多半年了,案件为什么没有的到进一步的发展呢?请问一下,一件正常的刑事案件从侦破到开庭审理大概要多久?


作者: 陈雪    时间: 2007-8-19 15:55

被害人名叫黄燕,家住符江东升村,今年十九岁。是家中的独女,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父亲是她妈妈把她拉扯大的。今年三月八日被好友骗出去玩,***的弟弟趁她不注意在东西里下药,最后被活活的打死,死状惨不忍睹,连多年办案的刑警队长看到都流泪。我想请问天下还有公理吗?这种人不应该千刀万剐吗?为什么到现在还案件到现在还没有半点消息呢?请大家共同来关注这件事,让我们的社会安宁把关,为死去的尽力,让她瞑目。

[此贴子已经被社区监察于2007-8-19 20:40:17编辑过]

作者: 陈雪    时间: 2007-8-19 15:56
如果我是***,我会大义灭亲。
[此贴子已经被社区监察于2007-8-19 20:40:33编辑过]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7-8-19 20:50

陈雪:

   你这帖子应该单独发,不应跟在别的帖子,本不应回答.但鉴于考虑你的心情,仍答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答复:

   一\公安阶段:

   1\刑事拘留阶段(含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为37天以内;

   2\逮捕后到移送起诉.原则长为二个月,经批准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另外,例外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30天,最长45天.

   如果警方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时间不超过一一个月(不计入办理期限内)

   三\审判阶段:   30天  最长45天.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吴律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9 20:52:08编辑过]

作者: 色彩飞扬    时间: 2007-8-19 22:49
事情都过了几个月了哎,不知道情况如何。当时出差回来听到这个事情真的很吃惊,听说好多去看的人都哭了的,愿早点把这个事情处理好吧,死者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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