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怎么不回答!!!!!!!!!!
1、小姑--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如放弃要看小姑是否明确给谁?应该预留。
3、按照田地占用来分,即周本人应得部分+代管二子女部分。至于曾的田地未退所产生的赔款部分(无法区分被占地为具体某人部分,曾的部分为6份之一)为父母、周、二子女享有。
周和子女是后来进的地,这次没有被占,要是按实际占用来分的话,等于周及子女没有分得,但周与曾父母一起生活,共同劳动收益共享。楼上的第三项意见是否有矛盾之处。请慎酌。
吴律师您好:在今年三月八日,在筠连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杀人犯早已经抓获至今已经差不多半年了,案件为什么没有的到进一步的发展呢?请问一下,一件正常的刑事案件从侦破到开庭审理大概要多久?
被害人名叫黄燕,家住符江东升村,今年十九岁。是家中的独女,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父亲是她妈妈把她拉扯大的。今年三月八日被好友骗出去玩,***的弟弟趁她不注意在东西里下药,最后被活活的打死,死状惨不忍睹,连多年办案的刑警队长看到都流泪。我想请问天下还有公理吗?这种人不应该千刀万剐吗?为什么到现在还案件到现在还没有半点消息呢?请大家共同来关注这件事,让我们的社会安宁把关,为死去的尽力,让她瞑目。
陈雪:
你这帖子应该单独发,不应跟在别的帖子,本不应回答.但鉴于考虑你的心情,仍答复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答复:
一\公安阶段:
1\刑事拘留阶段(含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为37天以内;
2\逮捕后到移送起诉.原则长为二个月,经批准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另外,例外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30天,最长45天.
如果警方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时间不超过一一个月(不计入办理期限内)
三\审判阶段: 30天 最长45天.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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