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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赡养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5-23 00:50
标题: 赡养问题

我有一个兄弟在煤矿上做工,因事故死亡,留下一笔财产,煤矿上也赔偿了,兄弟媳妇将以上全部财产带走了,留下老人在家不照看,请问,她这样的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做法对吗?她应不应该赡养老人,为二老养老送终?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7-5-23 18:14

一\煤矿的赔偿,主要项目应包括工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供)养人口生活费等。

 此赔偿款应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享受。你兄弟媳妇一人占有该笔赔偿款肯定侵犯了父母、子女的合法权利。父母、子女可以要求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兄弟媳妇在丈夫死亡后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丈夫父母的法定义务。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5-23 22:43
哦,知道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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