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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公安交警新出的两条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客户服务    时间: 2017-11-8 17:49
标题: 宜宾公安交警新出的两条规定!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我市城区货运车辆靠右行驶规定的通知

为保障城区货运车辆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城区货运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涉及线路

高速公路南站—南连接线—中坝大桥—外江路—七星路—大溪口

二、通行规定

货运车辆通行上述道路时,不允许发生随意变道、穿插、调头等驾驶行为,请务必靠右靠边行驶。

三、上述规定自通告日起实施。

四、请广大货运车辆及驾驶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违反规定驶入的车辆及驾驶员,支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金沙江南门大桥多乘员车道(HOV 4+)的通告

为满足广大市民通行需求、提高金沙江南门大桥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队将桥面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道(HOV 4+)”,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多乘员车道起止点

起点:蜀南大道长江大道路口

终点:将军街南街路口

二、多乘员车道通行条件

(一)除公交车、特种车辆等已许可通行该车道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通行该车道时,车上乘员必须达到4人(含驾驶员)及以上方可驶入该车道通行。

(二)经过本车道检测区时,请驾驶员自觉提前打开全车车窗接受检测,若因未打开车窗导致检测失败通行的车辆,支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启用时间:即日起生效。

四、请广大市民通行该车道时,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以确保多乘员车道有序运行。对违反规定驶入的车辆及驾驶员,支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作者: 高县一把刀    时间: 2017-11-8 17:49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呼吁正义帮助    时间: 2017-11-8 19:26
支持!利于安全……
作者: 贾村溪    时间: 2017-11-10 00:12
支持,赞一个
作者: 窗外的微笑    时间: 2017-11-10 14:05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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