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货运车辆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城区货运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涉及线路
高速公路南站—南连接线—中坝大桥—外江路—七星路—大溪口
二、通行规定
货运车辆通行上述道路时,不允许发生随意变道、穿插、调头等驾驶行为,请务必靠右靠边行驶。
三、上述规定自通告日起实施。
四、请广大货运车辆及驾驶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违反规定驶入的车辆及驾驶员,支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为满足广大市民通行需求、提高金沙江南门大桥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队将桥面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道(HOV 4+)”,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多乘员车道起止点
起点:蜀南大道长江大道路口
终点:将军街南街路口
二、多乘员车道通行条件
(一)除公交车、特种车辆等已许可通行该车道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通行该车道时,车上乘员必须达到4人(含驾驶员)及以上方可驶入该车道通行。
(二)经过本车道检测区时,请驾驶员自觉提前打开全车车窗接受检测,若因未打开车窗导致检测失败通行的车辆,支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启用时间:即日起生效。
四、请广大市民通行该车道时,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以确保多乘员车道有序运行。对违反规定驶入的车辆及驾驶员,支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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