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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继子女可以与继父母断绝关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蜜糖 时间: 2007-8-4 22:00
标题: 继子女可以与继父母断绝关系吗?
请问吴律师:继子女可以与继父母断绝关系吗?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7-8-4 22:08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吴律师答复: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缔结而产生和消灭,但是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8-4 22:34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中明确指出:“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一方起诉要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如果他们之间要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作者: 岭上松 时间: 2007-8-4 23:27
长了点见识哈
作者: 不看脸最帅 时间: 2008-4-11 10:02
标题: 路过
路过帮顶。。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4 14:59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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