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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讨论]我还能生下我的孩子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7-11-10 22:40
标题: [求助][讨论]我还能生下我的孩子吗?
我结婚多年,一直未孕,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生育能力,后收养一女,经政府准许办理了收养协议和养女的户籍登记,现养女已二岁,现我发觉我受孕了,本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又很犯愁了,如果我将这孩子生下来,政府能认为是合法生育吗?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7-11-10 23:33

可以。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但如果你的年龄没有超过30岁,必须距离收养时间间隔4年以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0 23:34:59编辑过]

作者: 美食家    时间: 2007-11-11 22:13
当然可以三,你收养和自己生的是两回事达嘛
作者: 唐伯虎点蚊香    时间: 2007-11-12 23:12

呵呵`你想生就生撒``

 


作者: 云烟    时间: 2009-1-9 22:38
[em55]过路
作者: 中国高县人    时间: 2009-4-7 20:47
QUOTE:
以下是引用扇面美人儿在2009-1-25 22:36:59的发言:
呵呵~我没收养照样生二胎,生了给几千大洋就了了~~~

呵呵。。超生游击队。。。。
有钱。。


作者: 雪花飞舞    时间: 2009-6-24 16:29
有钱就生哈
作者: 凉风垇    时间: 2009-7-13 17:26
生嘛,拆你的房子牵你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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