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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市民挑战驾校强制培训胜诉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7-11-19 10:29
标题: [转帖]市民挑战驾校强制培训胜诉
市民挑战驾校强制培训胜诉

公民樵彬
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地做法如出一辙。随着深圳市民樵彬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这一不合理惯例有望成为历史。11月6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2007年3月7日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7-11-19 11:19
好,进步了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7-11-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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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岭上松 时间: 2007-11-1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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