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爷儿俩的长发情结
上学的时候,我一直留着短发,看上去象个有点文静的假小子。
出了校园,我留起了长发,让它与我天真的梦想一起飞扬。
刚结婚不久,一次老公酒后吐真言,说当初看上我就是为我一头长发。我说眉眼呢难道都没看清楚?他说那些嘛过得去就行,但是长发最重要。
再不久又有了儿子,虽然请了楼下阿姨帮忙带,我还是因为工作和孩子忙得象热锅里的蚂蚁一刻也停不下来,慢慢觉得长发是个累赘,要花时间收拾。一次进理发店,断然又剪掉了长发,又一次成了个假小子,个人觉得既费事又精神了不少。
回到家,老公正抱着儿子喂饭,看到我进屋的瞬间,把碗放下,把儿子扔下,然后按住我的双肩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再摇摇头,叹了口气,只说了句:怎么就剪了呢?也不说一声。
头发又和孩子一起疯长了起来。儿子大了,我的长发也又漫过了腰间......
一天我梳理着梳理着,就发现本来不多的头发掉了好多在地,我弯腰下去一根一根的捡起来网垃圾桶里丢,一边随口说了句:看来这长发又该剪了。
恰好老公在旁边整理资料,儿子在旁凑什么拼图,没料到我那一语出口,那爷儿俩都停下了手里的活。
儿子说:妈妈不要剪,长发漂亮,剪了不漂亮了。
儿子他爹说:儿子,让你妈去剪吧。她本来就不是我们家的,她是你外婆家的,剪了长发我们就不要她了,把她还给你外婆!
儿子:哈哈好啊......不过......还给外婆了谁给我们做饭啊?”
嘿~~原来你们爷儿俩要的只是个保姆,还,必须是长发的。
“假如生命是乏味的, 我怕有来生。 假如生命是有趣的, 今生已是满足的了!"
-------------冰心
二、女人眼里的女人
女人的美有很多种,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形和神的美吧,前者养眼,后者养心。“神”这一个字,包含了太多的东西,并不是会抛眉眼会“咯咯咯”的娇笑,而是这个女人综合素质从内到外的自然流露吧。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新结识的女人,多半是因为形,她的外形吸引了他,交往久了,还久久的留恋她,那多半是恋上她的“神”了。
有的女人,初看不怎么样,但是越看越耐看,疗伤形女人。这样的女人,象一汪永不枯竭的泉水,时时给人清新的感觉,男人一旦遇上这样的女人,只要懂得珍惜,总会彼此陪到地老天荒,到老了的时候再回头看看,好象还在原点站着,只有长大了的孩子,时刻提醒已经过了多少年月。我有个男同学,外型很酷,性格也特别男人,开车的。他结婚的时候让很多人大跌眼镜,都感觉他怎么找了这么个外型看起很不般配的老婆呢?因为是同学,两家又离得近,所以我们两家走得熟,时常两家人带上孩子一起出去找节目。慢慢的,我也越来越喜欢那女人,那个女人不但能干,洁净,而且很会处事,明事理,也很会打扮自己,最重要的是你越接触她你就越感觉她和清泉一样纯净,毫不做作。连我家先生都说,这女人还不错。
有的女人,初看很出色,但是越看越不敢恭维,越看越离谱,花瓶型女人。我想这类女人做个什么车展啊什么的还行,不用你走太多的路不用你说什么话,只需要暴露该暴露的地方,摆个阿娜如水的造型,就可以了。我上高中时有个女生,从外型看几乎无法挑剔,虽然没有倾倒一个城至少倾倒了整个校园(呵呵,倾倒校园的时候我在操场溜达,所以没有被砸死),可是她说话总是粗声粗气的,并且总是不合时宜夸张的大声尖叫(那时我一直想不通她这么靓的女生还需要这样的方法才引人注意吗?),尽管有时让她大声尖叫的原因只是因为一只蚂蚁爬上了课本,有时候只是自己不小心弄脏了新鞋......这样的时候我总是替她惋惜,还有比什么更让人刹风景呢?在校园里,那该是一道很美丽的风景。多年后开同学会,她因为有事没来,还有人在问,那个“胆小”的女生呢,还那么胆小吗??
三、锅边舞跳出的感觉
结婚前我很少做饭,在家有母亲做,在外上学或上班有食堂,所以对材米油盐酱醋茶不太了解也没有什么感触。结婚后,我不得不面对跳锅边舞的现实。在买菜忘带钱七次,饭煮糊了八次,锅烧坏了九次,把盐当味精放了十次后,我终于可以勉强的对付家里这三个人的胃了。
我不喜欢买菜。
我不喜欢菜场的繁杂和喧闹,并且,我是个懒人,邻居买菜都是现买现吃,尤其是新鲜蔬菜,可我总是买一次就买很多,放冰箱里吃2~~3天,尽管我知道蔬菜要吃新鲜的好,最好还带着露珠。可就是我这样的懒买菜也常常出差错,要不是买菜的时候把钱付了忘了把菜带走,要不就是菜带走了忘了付钱,总得走出很远,才被恍然反应过来的菜农追上讨钱,幸好我这长相虽然不靓还算和善,没人说我是故意想赖掉那几毛钱,都说知道是无意的,给了就行。
每年的初夏是我比较喜欢的季节,说起这喜欢,跟风花雪月毫无关系,只是喜欢吃这个季节才有的苦竹笋。
吃鲜苦竹笋的季节大概就是这初夏的一个多月吧,清晨去菜场买菜,就会看到菜农卖的新鲜苦竹笋,叶上还有露珠,笋壳上还有点滴鲜泥。刚开始有卖的不多,卖5元钱一市斤,慢慢多了就减价,减到完全上市的时候几毛钱一市斤。不经过厂家制作很难存放,一日两日就老了,不能吃了。而经过厂家制作过的,添加了防腐剂,味道和营养价值都变了。所以要吃鲜苦竹笋,现在正是季节。
鲜苦竹笋除具有食用竹笋的营养成分外,还有清热解毒的药用价值,如若是过敏性皮肤的话,这个容易花粉过敏的季节,常吃它会有很大的改善。口味更是独特,微苦,但是苦里带甘,一种很香的甘甜。买回来在剥笋壳的时候就能闻到清香味,这清香味是任何竹笋都没有的,吃法有很多种,可炒可煮可蒸,特别喜欢切成片后煮汤喝,汤里放点鲜肉片、老姜片、盐、花椒和少量泡菜,还可以放点新鲜的胡豆瓣在里面一起煮,不用放鸡精,味道也美极了。
久违了,楼主!
先抢个沙发坐到慢慢欣赏!
娓娓道来的家庭琐事,演绎出了你甜蜜蜜的家庭生活,真让人羡慕啊!
你那幽默的先生,你那可爱的儿子!
你们一家子唱出了一曲和谐的家庭生活乐曲!
在你的笔下,生活琐事已变得不在烦人,从中你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你那美丽的长发真是漂亮极了,我也很喜欢!
好喜欢读你的文章,让人心情舒畅!
四、已经尽力了,别笑我
尽管我一再的说我跳了好几年的锅边舞了,按理说没有经验也该有点技巧吧,可是说起厨艺我还是很汗,特别的汗,瀑布汗!特别是切菜的刀法。
一般家里就我们三个人吃饭的时候,都是我切菜,当然切出的菜我自己都不敢恭维,还好他们爷儿俩都习惯了,也不挑剔,凑合着吃。在家有客人来的时候,我的厨艺就“深藏不露”,一般都是进饭店。我老公厨艺不错,有时候家有来客,他乐意做饭的时候就由他主厨,我打一下杂,也能弄出桌丰盛的饭菜来。朋友都夸他的厨艺好夸我有福气,晕啊,他们怎么知道他们走后我老公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碗都不刷一个的标准懒鬼呢。
老公喜欢吃腊制的猪腿,并且他自己做的比市场上卖的味道还好,每年冬季都会做上几个放冰箱里慢慢吃。有天他煮了个猪腿,吃饭的时候切了一盘在桌上,吃着吃着家里就来了两个人,这两个是常来我家串们的他的好朋友,经常一起喝酒打牌什么的。看他们来了我就又去拿了碗筷叫他们吃饭,可都说吃过了的。老公说尝尝这猪腿吧,味道好极了。他们一尝,呀,说味道真不错,颜色和味道都是前所未吃过的。我看盘里的肉所剩不多,就溜进厨房又切了一盘出来,因为才煮的,又比较烫(冷了不好吃),所以切得厚得有点点离谱。哈,没想到端上桌的瞬间他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的。一个用筷子夹起一块肉,说:你们看你们看,钝师傅打的刀切的(意识就是刀不锋利)。另一个夹起一块更厚的,说:要是612年,想吃这样厚的肉的人多着呢!
吃了肉的那个下午,他们从我家走出去一说,笑了半条街。后来我碰到他们都恨恨的说:以后再来我家,有好吃我都不拿出来吃了,哼!
http://www.lifepop.com/flash_url.aspx/1/513180/3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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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姐姐:看了你再次的那么认真的留言,我真的很感动,你也是生活的有心人,祝开心快乐!看来我的长发真的不能剪啦,拥抱一下!:)))
新诚大哥:你的鼓励也是我的动力,谢了。
不伤感:真的吗?你不是也有长发情结吧?希望什么时候你也写点关于长发的感悟上来,你的文字里有东西,尽管有时有那么点点流氓和野蛮,嘿嘿,开句玩笑。:)
六、“宰杀西施”
要不是我几次都亲眼看见她在宰杀场宰杀鸡鸭,我是怎么也不敢相信她是做这样的工作的。
第一次看见她,我就印象很深刻,深刻的是她的打扮太“出众”了。好几年前,那是在一个日化品商店,我当时也在那里选沐浴露,碰到她正在专柜旁坐着专注的往脚指甲上涂鲜艳的指甲油,手上已经涂得很是“光鲜”了。看上去30多岁,个高偏胖,五官还勉强端正,化着有点别扭的妆,不过还是掩饰不住太多的雀斑,指甲油的光鲜比起她的穿着还暗淡了点,除了火红的装饰项链和耳环,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有着很大的很鲜艳的图案,没有一件服饰低调,不过一眼就看出全是很廉价的那种......如果叫人猜她的职业,一定都会首选廉价三陪女。她旁边地上有个灰头土脸脏兮兮的孩子在地上爬,听她不时的招呼,才知道是她第二个孩子。--------真晕,儿子一身灰满街乱爬,她却有心思往胖脚上涂指甲油。
第二次看见她就是在宰杀场,脸上还是化过妆,胖胖的身躯裹着条黑色的紧身裤,上面居然穿了件高腰的花短袄,有点象小品里的反串角色。我以为她一定是帮谁的忙吧,这么个爱美的人怎么会做这样的工作呢?她用那涂着鲜艳指甲油的手熟练的宰杀鸡鸭,还哼着跑调的歌“跑马溜溜的山上.....”
后来又第三次第四次的看到这人宰杀鸡鸭,我才敢肯定这就是她职业,她赖以生存的职业。不过细想也许这职业与她对外在美的追求有点抵触,但是至少比那些用肉体换钱的人高尚得多。
存在即合理是吧? 爱美爱到这份上,我还真是没说的了。
浅色,我们尊敬的“老”斑竹,首先向你问好!
本来想等全部文章发完,再从头连接起细细品读,把心中所思所感,告诉你。现在,终于忍不住想说了。
读这样的文章,且止是享受,完全是震撼!象在这春末夏初之际,万物欣欣,漫山遍野的花儿朵儿,开得好美……
最平淡的语言,最真实最诚挚的文字,文章散散漫漫,因为生活本身就是散散漫漫的,只有对生活没有虚枉苛求的人,写作才不做作,浅色,你的人、你的生活、你的文章,三者达到最完美的统一。
用最简洁明白的文字,说平常的道理。这样的文字看上去平淡无奇,朴实无华,阐释的却是生活的真谛、人生的至理,这才叫一种大境界。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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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这种境界传达给读者,让我们在静静的心境中,感悟人生的平常与不平常。
真的很感激你。
我什么都没看见,除了那个靓丽的背影~~~~~~~~~
治泓版主:很感谢你的回复,我把你的回复仔细的看了两遍,你把我说得太好了,我既高兴又愧疚!有太多的话想说,可是从哪说起呢,归集拢来,能说出的只有两个字,谢谢!!!
季节只有春秋:能再次看到你,真的很惊奇,心情好些了吗?能回来就好。照片里的人是我,呵呵是不是有点象拍洗发水广告?
无名之辈:“我什么都没看见,除了那个靓丽的背影~~~~~~~~~”----------------美女啊意思是你想看到的不是我,想看到谁直说了吧?:)))
星星的歌:有期待才有动力,感谢!hai zai da you xi ma ?
七、浅色的三言两语
遇到挫折情绪低落的时候,记得告诉自己:振作起来!就算天塌下来了,还有山挡着!
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得为自己找个理直气壮的理由!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你就勇敢的去做,自己都怀疑自己了,那别人就更难相信你!
寂寞的时候不要说爱,你自己都没有搞清楚那是爱还是种替代。
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改写历史,一个眼神,可以温暖一生。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的。有的人一直就在你身边,突然之间消失了你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习惯,别人不提起你根本没发现日子与以前有什么不同;而有的人,短时间的接触却成了你一生的牵挂,再也放不下。
能把人和物看得太透的人,除了有很好的悟性外,一定吃过不少的苦或者受过太多的委屈。人在逆境里,往往才会理智的去思考人生。
爱美不是为了勾引谁,只是为了一种自信和一种尊严。
这几天家里电脑出了问题,晚上基本都是锻炼+看书度过的;今天才看到楼主的新作。
楼主继续啊,我们还在期待着你的继续......
朴实的文字,幽默的语言,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写得哪么的形象与生动。
P.S:楼主的头发好长啊[em02]~~~哈哈,我的头发从来留不到哪么长,好不容易齐腰了,都会去剪掉的,因为分叉的实在是太多了。
今天我最帅:今天为遇难的同胞默哀了吗?
苦瓜:不会吧?背影雷同的人太多了。不过也不排除我们认识的可能呢。:)
爱与不爱:若即若离的一个名字,回帖也这么的“藕断丝连”?感谢关注。
今天我最帅:今天为遇难的同胞默哀了吗?
苦瓜:不会吧?背影雷同的人太多了。不过也不排除我们认识的可能呢。:)
爱与不爱:若即若离的一个名字,回帖也这么的“藕断丝连”?感谢关注。
当然默哀了哦,那天我停下车按了3分钟长哨!嘟~~~~~~~~~~~~~~
色彩飞扬:是呀现在的感觉,活着,真好!在地震的这段时间尤其感受,名和利都只是过眼云烟,唯一想到的是,我的亲人都安然无恙吧?我的朋友,一个都没有少吧?打游戏的是时候认识的一个汶川的人,地震过后再没上过QQ,估计已经不在了.......
不伤感:呵呵,再深的悲伤,也伤不出又一个肖邦!
大雪无痕朋友,真的吗?我的文字真的有你的说的那种疗效吗?“写出的东西能有一个人看懂就是种幸福的话,那我现在无疑是在天堂了!”非常感谢你!你的文笔很不错的,请多指教。
浅色的经纪人:哈哈,老实点说你究竟是谁?没有别的意思,照你说的样子跟了我这么久,我想该请你喝茶了!
自由人生:是吗你也喜欢长发?其实短发也很好呀,只要适合那发型,也有一种别样的美,象陈鲁豫就是短发,我一直都很欣赏她呢!:)
今天我最帅:哦,那就好那就好,那天你一定帅极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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