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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法律中的"搞笑"条款 [打印本页]

作者: 马上风险    时间: 2008-7-14 09:55
标题: 美国法律中的"搞笑"条款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
  1)不得与豪猪发生性关系。
  2)每周四晚6:00以后不得放屁。
  3)任何人不得销售其子女。

亚利桑纳州:
  任何房间中不得有两根以上的假阳具。

阿肯色州:
  男性可以合法殴打其配偶,但每月最多一次

南卡州:
  仅在每周六,男性被允许在法院的门前台阶上合法殴打其配偶

印弟安纳州:
  1)任何年满18岁的男性,若与17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且当时她又没穿鞋袜,那将课重罪。
  2)圆周率在该州法定为4。

犹他州:
  1)不喝牛奶违法。
  2)不得在正在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后座上做爱。

纽约州:
  1)不得仅为娱乐而将球砸向他人脑袋。
  2)10:00以后不得穿拖鞋。

宾西法尼亚州:
  不得在浴室唱歌。

新泽西州:
  凡谋杀时不得穿防弹背心。

北卡州:
  任何一位未婚男性与一位未婚女性,如果在任何旅馆或汽车旅馆登记为已婚,那么他们即算合法夫妻了。

爱荷华州:
  1)任何只有一只上臂的钢琴演奏者必须免费演奏。
  2)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场所与女性接吻。

阿拉巴马州:
  无论任何时候,将冰激淋卷放在口袋里是违法的。

夏威夷州:
  不得将谷物放在耳朵里。


朋友们,为什么美国会有这么多的好玩法律,是因为美国实行的是判例制.
比如说,你十点以后在浴室唱歌,你邻居把你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十点以后你不能在浴室唱歌,那么这个判例和法条就会在这个州固定下来,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会有这么多好玩的法条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4 9:56:30编辑过]

作者: 阳光小孩    时间: 2008-7-1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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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光小孩    时间: 2008-7-1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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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光小孩    时间: 2008-7-14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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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8-7-14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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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岭上松    时间: 2008-7-14 22:05
中国有中国特色,美国也有美国特色噻
作者: 吴之    时间: 2008-7-15 09:19
楼猪的字体整得太恼火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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