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一定限度损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2、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4、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本人实行正当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无限防卫权除外)
如果正当防卫行为不符合以上5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这位网友咨询的问题我认为:对方在你正在打他时他还击你,属于正当防卫。但对方超过必要限度应承担责任。他骂你,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对于对方本来违法的行为你去打对方,你的行为也违法了。
这样答复你满意吗?
如果我事先准备好凶器。。。(不让别人知道我事先准备好了的)
等我把那个人击怒。而他正准备打我时。并且他手上也拿有石头之类的坚硬物体时。
正在那时我拿出准备好的凶器伤了那个人。。。那样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呢。。。。
老鼠说的这种情况不是正当防卫.主观上有伤害他人故意.客观上是你先挑起纠纷,故意让对方激怒,目的是为自己伤害他人制造口实,法律不保护这种行为.
嗯...明白了
谢谢呀吴律师.....
以下是引用老鼠在2005-9-21 13:24:35的发言:嗯...明白了
谢谢呀吴律师.....
那吴律师..现在网上到处都有一些相片乱贴..
1:如果不是据本人同意.而在网上到处贴的话.那算不算侵害我的肖像权.
2:而如果是我贴在一个地方..而别人去转贴的话那算不算侵害我的肖像权.
3:如果我的相片贴在一个论坛上,而上面标有不准转载.而别人还是转载了贴到别处去了那又算不算侵害我的肖像权
网上太乱太杂..而且相片都是因为自己贴上去才会引起一系列侵害肖像权事宜.那法律还会受理这样的事件吗?
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侵犯肖像权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所谓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而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公民肖像权的行使,在某些场合下受到限制,如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关机关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为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工作者有权在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必须同时具备两种特征:1\未经本人同意;2\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否则不构成
当然如果利用人严重丑化你的肖像,给你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可以对方损毁名誉权,侵犯名誉权主张权利.
所以,照片不要乱贴,贴出来就是给人看的,多有人看你还应当高兴呢哈.
开个玩笑,自己要注意
那照你这样说...现在用主席的相片改的图片..那算不算呀
现在很多都在改图片耶..那有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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