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高县沙河灭门杀人案凶手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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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8-9-27 13:27
标题:
高县沙河灭门杀人案凶手被判处死刑.
9月27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
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对曾制造了震惊川南的高县沙河"1994.1.30"灭门杀人案的凶手杨文俊死刑.其姐\弟分别被以包庇罪和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五年.
http://www.cnjxl.com/bbs/dispbbs.asp?boardid=69&Id=23699&page=2
作者:
唐伯虎点蚊香
时间:
2008-9-27 16:17
沙发个。
作者:
业余茶庄
时间:
2008-9-27 18:43
QUOTE:
以下是引用
夜饮石门
在2008-9-27 13:27:10的发言:
9月29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
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对曾制造了震惊川南的高县沙河"1994.1.30"灭门杀人案的凶手杨文俊死刑.其姐\弟分别被以包庇罪和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五年.
http://www.cnjxl.com/bbs/dispbbs.asp?boardid=69&Id=23699&page=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7 13:28:46编辑过]
楼主说9月29日......公开宣判的结果,可是今天才27日啊?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8-9-27 20:00
谢谢楼上,打错了,是9月27日上午宣判的.
作者:
岭上松
时间:
2008-9-27 20:48
正常结果
作者:
美食家
时间:
2008-9-30 00:40
ksk 应该
作者:
开心就OK
时间:
2008-9-30 22:3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应得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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