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状告金线岭侵犯言论自由权,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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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在流浪
时间:
2008-11-7 12: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妖
时间:
2008-11-7 13:06
你太搞笑了哈~~~~
作者:
业余茶庄
时间:
2008-11-7 14:34
坚决支持将在网上制造混乱的IP永久封掉。
作者:
离猫三尺远
时间:
2008-11-7 14:52
楼主太把自己当干部了。。。。。。
作者:
爬山虎
时间:
2008-11-7 20:46
请“金线岭”网站的创办人和负责人,向相关部门举报在网站注册后不规范和产生不良影响的用户的IP地址,坚决打击!我们大多数人民需要安定的日子,拥护现阶段党和政府的政策,人民是安定的,决不容少数端着共产党饭碗的蛆虫捣乱大多数人民幸福安宁的生活,强烈要求县教育局和县纪委,对这些坏分子严加惩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7 20:50: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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