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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路上堆杂物酿车祸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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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5-9-2 13:52
标题:
公路上堆杂物酿车祸赔4万
公路上堆杂物酿车祸赔4万
(2005.08.25) 本报讯家住宜宾县某镇的李华,因在公路上违章堆放杂物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近日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由贾华赔偿死者家属损害抚慰金等40940.05元。 据了解,2003年9月23日,宜宾某公司驾驶员万林驾驶一辆大车由宜宾开往高县,行至省道遂高路288公里附近,因贾华在道路上堆放砖块、河沙等堵塞了部分路面,导致万林驾驶的大车与邹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邹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万林占道行驶、临危措施不当,负主要责任,贾华在公路上违章堆放砖块、河沙等,负次要责任,邹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万林、贾华的责任应按交警部门认定的处理,万林所在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6万余元,而贾华也应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胡庆元记者田富友(转载自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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