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晚报讯 近日,高县人民政府发出公告,决定关闭7对小煤矿。 此次关闭小煤矿工作由所辖镇乡人民政府牵头,县安监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参加执行。关闭的小煤矿有:煤炭资源枯竭的小煤矿2对;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期而未申请延期登记、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煤矿2对;注销小煤矿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