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吴律师
如果一对男女正在交往时,女方借钱给了男方15000元(注:女方借钱给男方没有立什么字据。并且证人只有男方的父母是人证。
可是现在男方跟女方分手了。。。而女方要求男方还钱,
女方要男方还钱时,男方表现出不还的表情,请问吴律师。像这类的案子有解决的方法吗。有打赢的把握吗?
老鼠,你说的这种情况恐怕很难,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要赢的话,女方应在目前想办法让对方承认\认可这笔债务存在.让他些条字或录音,辅以在场人(无利害关系)证实,还是有希望的.录音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包括对话双方是书二,时间,什么事.不侵犯对方合法权利.
可是很难呀....
现在女方如果叫男方还钱的话...男方者会打女方
他们分手的原因就是男方经常打女方...
而我跟女方说现在男方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男方出手打女方的话.我们也可以控告他的
以下是引用老鼠在2005-9-21 13:21:54的发言:可是很难呀....
现在女方如果叫男方还钱的话...男方者会打女方
他们分手的原因就是男方经常打女方...
而我跟女方说现在男方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男方出手打女方的话.我们也可以控告他的
你说的正确,不管是否有关系,一方殴打另一方都是违法的(包括婚内的).
女方要是想要回这笔钱,必须想法找到证据
其实法律上不是有婚前财产鉴定吗?
那难道交往时不该做些防御措施吗?除了打字据没有其它的方法可以保住个人利益吗?
婚前财产不需要约定(不是鉴定),因为婚前财产本就不是共有财产.任何时候都是属于自己的.
所以啊,做任何事时需要有"防御措施".
立字据是最好和最直接的证据.间接证据需要形成证据链,搜集起来相对难度大得多,证明起来难度也相对较大.
你也知道..如果你在借钱给男朋友的同学.让他打借条
那相当于我们就站在分手的路上了..男方会决得女方小气.并且不信任他
很伤害彼此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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