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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岁幼童命殒医院 年轻妈妈含泪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二夹河的鱼 时间: 2009-5-30 08:42
标题: 3岁幼童命殒医院 年轻妈妈含泪求助
5.29日,上午8点过,家住庆符镇上河街年仅三岁的寇雨涵,觉得自己腹痛,于是她妈妈带她到庆符镇卫生(符江中医院)院检查治疗,医生检查和化验后,诊断为肠胃炎,于是进行输液治疗。输液持续到中午12点过结束,半小时以后输完液回家的寇雨涵开始出现各类严重症状,随即送回医院,随即身亡。
事后,家长立即与院方交涉,院方指出,该事件院方没有任何责任,仅以几千块钱作人道主义安慰。
身边朋友都说,雨涵在前一天身体还很健康、很活泼。27日晚上,寇雨涵在友华超市上班的妈妈和同事聚会的时候,孩子还在聚会上唱歌跳舞,而仅仅在十多个小时以后就结束了幼小的生命。
现在,雨涵的家人正处于万分悲痛之中,但是关于医疗责任的问题却没有任何进展,正和院方僵持。年轻的妈妈希望此事能得到更多网友的关注,为这个幼小的生命讨回应有的公道。
作者: 二夹河的鱼 时间: 2009-5-30 08:48
雨涵家长联系电话13458837787,希望社会人士和媒体帮助
作者: 默默无闻 时间: 2009-5-30 09:56
依法解决
作者: 沧海一庶 时间: 2009-5-30 10:19
急!一、请立即提取医方处方、口供等证据及用药余液;二、小孩身体保存待检;三、寻求媒体跟踪报道;四、做好法院起诉准备。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0:33
依法解决啊
作者: 阳 时间: 2009-5-30 10:51
支持依法处理,该对孩子搞尸检就搞,得出准确的答案,才能知道下一步怎么办。表示同情。
作者: 风中云 时间: 2009-5-30 10:54
查明死因,明确责任。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1:05
现在的医院太不付责了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1:32
以下是引用沧海一庶在2009-5-30 10:19:01的发言:
急!一、请立即提取医方处方、口供等证据及用药余液;二、小孩身体保存待检;三、寻求媒体跟踪报道;四、做好法院起诉准备。
保存提取医院的一切相关证据,若医院有借口丢失的行为,在法庭上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在法律上医院该负全责
作者: 天涯若比邻 时间: 2009-5-30 11:44
如果此事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请楼主立即请一个律师,此事需要由专业人员处理。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1:51
尸检,会不会是医院用假药哦
作者: 砖家 时间: 2009-5-30 11:52
尸检,会不会是医院用假药哦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9-5-30 14:16
关注
作者: 雏鸟学飞 时间: 2009-5-30 14:26
[但是关于医疗责任的问题却没有任何进展,正和院方僵持。]看到这 , 真觉得老百姓好无助
作者: 沧海一庶 时间: 2009-5-30 15:35
有什么新的情况没有?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5:55
关注
作者: 真实的谎言 时间: 2009-5-30 16:18
最关键的是查明死因,诊断证明和一些处方留好。
作者: 东南风 时间: 2009-5-30 16:51
要保护好证据,以辩分清责任。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9:37
去查查那个看病的医生有儿科职业范围没有,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19:50
去查查那个医生有儿科执业范围没有,有西医资格没有
作者: 微尘良知 时间: 2009-5-30 20:43
以下是引用雏鸟学飞在2009-5-30 14:26:14的发言:
[但是关于医疗责任的问题却没有任何进展,正和院方僵持。]看到这 , 真觉得老百姓好无助
我去看热闹来,我看见的事实是:医院坚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已向卫生局申请,并自愿负担鉴定费,但死者家属坚持不同意尸检,无法鉴定。我看见医院院长说鉴定出来该医院责任绝不推委,一份钱不少。但是家属不鉴定要求赔偿,所以一直在反复协商。
作者: 雏鸟学飞 时间: 2009-5-30 21:35
楼上的朋友 文章是这样写的;医生检查和化验后,诊断为肠胃炎,于是进行输液治疗。输液持续到中午12点过结束,半小时以后输完液回家的寇雨涵开始出现各类严重症状,随即送回医院,随即身亡。
如果照这样的情况 肠胃炎有那么恐怖 你说 是谁的责任。医个肠胃炎都医死人 这医院是怎么开的 。 这怎么解释。 死者家属不同意 肯定有原因 如果你遇上 还是你这样的态度 我觉得老百姓好无助 是他们不懂怎么办 而且医疗事故鉴定 这样的纠纷 打官司处非常麻烦 谁遇上都痛苦 都无助。如果你遇上 还是你这样的态度 ,如果你遇上一样的痛苦和无助 ---。
一句话 如果文章属实 责任是少不了的 ---。我同情死者家属 为小孩抱不平/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0 22:34
按照国家《执业医师法》,中医不能使用西药治疗,否则将会按照非法行医处理,听楼主一番介绍,该医院医生吴广奎是中医医师资格,开展西医诊疗属于非法行医哦?!还有抢救是否合理、及时和相应的设施?
作者: 一点意见 时间: 2009-5-30 22:46
按照国家《执业医师法》,中医不能使用西药治疗,否则将会按照非法行医处理,听楼主一番介绍,该医院医生是中医医师资格,开展西医诊疗属于非法行医哦?!还有抢救是否合理、及时和相应的设施?假如是非法行医,那就不是卫生局的事情,应该由公安系统直接介入追究刑事责任了!
作者: 一点意见 时间: 2009-5-30 22:53
非法行医属于违法行为,应该由公安系统处理,尸检不尸检不关医院的事了,也不关卫生局的事了
作者: 独善其身 时间: 2009-5-31 00:02
孩子的父母节哀!愿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作者: 健康工程师 时间: 2009-5-31 01:20
[建议] 求得卫生局的帮助很重要,法医尸检查明死因很关键!
作者: 吹壳子 时间: 2009-5-31 01:38
[em52]
[em52][em52]
[em57][em57][em57]
作者: 过往烟云 时间: 2009-5-31 09:43
尸检,弄原因。
作者: 泪眼看鲁迅 时间: 2009-5-31 11:00
昨天晚上死者家属、医院座谈成功了,赔偿了一笔钱。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1 11:16
死者家属节哀!要想知道死因很简单啊。尸检撒!对死者和死者家属才是最好的交代,
听说死者方家属至始至终都不同意尸检,为啥子安?若不查明死因,怎么才能分清责任。
老百姓也应该有法律意识撒........
作者: 木已成舟 时间: 2009-5-31 11:21
可怜的孩子,明天就是六一了呀!家属节哀!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1 11:34
死者家属节哀!要想知道死因很简单啊, 对孩子进行尸检,才能明确责任,听说死者方家属至始至终都不同意
尸检,为啥子安?是不是孩子自己本身有什么疾病,怕检查出来..........值得怀疑?
作者: 第一万个会员 时间: 2009-5-31 11:50
昨天在中医院过,看见窗子玻璃都被打烂了,后头还动用了警察。不过娃娃的死亡确实有一些令人费解的地方。希望事情能有一个圆满的解决。
作者: 红苹果 时间: 2009-5-31 13:04
为什么不尸检?尸检才能查明死因啊。
没尸检怎么查明死因,没有查明死因,怎么分清责任啊?
尸检需要申请,为什么不同意尸检呢?
在这件事情上双方的态度值得思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31 13:06:25编辑过]
作者: 恩熙 时间: 2009-5-31 13:57
死者家属节哀!要想知道孩子的死因就应该尸检,听说孩子家属一直都不同意尸检,为啥子安?
是不是孩子自身有啥子疾病?害怕被查出来哟.........若是医院的责任,医院也不会强烈要求尸检,
从常理分析,我猜测孩子是不是也有一定的原因。我看要想明确死因,只能找专门的鉴定机关了...........
作者: 老生长在 时间: 2009-5-31 14:19
死者家属节哀!要想知道孩子的死因就应该尸检,听说孩子家属一直都不同意尸检,为啥子安?
是不是孩子自身有啥子疾病?害怕被查出来哟.........若是医院的责任,医院也不会强烈要求尸检,
作者: 天空中的一朵云 时间: 2009-5-31 15:34
你怎么知道是假药,你有证据吗?你没有证据就不要乱说,小心人家告你诽谤
作者: 紫罗兰 时间: 2009-5-31 18:53
首先对于小孩子的不幸表示深深的同情!愿小孩在天堂获得一片安宁!为小孩祈祷一路走好!
弄清事实真相,依法办事,是谁的责任谁就应该承担。
作者: 一介书生 时间: 2009-5-31 19:18
家属不该这样私了,应查明原因,还你的宝贝一个公道!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5-31 22:24
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明显的医疗事故,支持依法处理。希望家长固定、收集好证据,作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准备。也恳请广大网友多关注、多支持。
作者: 重庆棒棒 时间: 2009-5-31 22:31
这是起明显的医疗事故,院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强烈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依法处理、公正解决。也请广大网友给予更多关注,给予更多支持。
作者: 重庆棒棒 时间: 2009-5-31 22:44
我前几天才见过这个小孩,乖巧可爱、活泼健康,平时也没听说小女孩有啥毛病,怎么就个肠胃炎输点液就莫名其妙的死了,医院处错方,用错药的可能性很大,应当仔细追查、明确死因。给家长一个交待。希望县、镇两级政府给予高度重视,不能让医院草菅人命,欺负弱势老百姓。
作者: 笑人得很 时间: 2009-5-31 22:48
这次高县外宣办怎么不出来申明,公示了呢???????
作者: 月光族 时间: 2009-5-31 22:50
谁都有生病进医院的时候,密切关注事件的处理结果.
作者: 岭上松 时间: 2009-6-1 00:46
强烈关注中
作者: 老生长在 时间: 2009-6-1 11:54
死者家属节哀!要想知道孩子的死因就应该尸检,听说孩子家属一直都不同意尸检,为啥子安?
是不是孩子自身有啥子疾病?害怕被查出来哟.........若是医院的责任,医院也不会强烈要求尸检,
作者: 老生长在 时间: 2009-6-1 11:55
家属不该这样私了,应查明原因,还你的宝贝一个公道!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1 12:53
你都把这些东西弄出来了,看来你也是搞医的吧。但愿你哪天也会把人医出来事叫你脱不了锅巴。哈哈哈,还有呀,你该好好的弄懂,啥子叫非法行医?
作者: CDCD 时间: 2009-6-1 13:13
哎呀,该尸检,还死者一个清白,娃儿还是生命呀,要弄清楚咱死的呀,该尸检
作者: 拈花弄画儿 时间: 2009-6-1 15:22
急!一、请立即提取医方处方、口供等证据及用药余液;二、小孩身体保存待检;三、寻求媒体跟踪报道;四、做好法院起诉准备。
作者: 秋秋 时间: 2009-6-1 17:30
听说医院赔了一笔钱......试问院方,你们为什么没有经过尸检就赔钱呢?医院当然是为了治病救人,为人民服务,可是现在你们有理也说不清啊?现如今医生难当啊!!!
听说死者这家的前两个孩子都是不明原因死亡,现在死亡孩子的死因值得我们深思..................
从人道方面讲,我们都很同情死者方,可从道义上讲,凡事我们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去处理事情,医院做法欠妥?也许院方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吧!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1 18:55
首先请年轻的妈妈节哀顺变,碰到这种事情肯定伤心死!!!但是,想质问的是,为什么不尸检呢?给孩子一个公道,也是给医院一个清白!!!到底怎么回事尸检下不就清楚了吗!!!!为什么家属强烈反对尸检,这就是大家值得深思的问题了!!!!!没赔钱之前在医院哭得个西里哗啦,赔了钱抬起孩子立马走人,这算什么啊!!!!!值得疑问!!!!!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1 19:05
我觉得应该尸检,强烈质疑家属为什么反对尸检呢?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0:37
看到楼上几位网虫的发言我觉得很是有话大家说那种感觉!不知内情就不要乱评价,就算知道内情也没的发言权,要想有发言权最好先去学好医事法学和医学基本知识!这个社会不是那种“想致富找大夫,找了大夫做手术。想大富做大手术,想小富做小手术......”首先我也很同情小孩,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难道小孩子的父母不想知道自己的孩子正真的死因?让孩子死的不明不白的!就想到孩子死了就得赔钱?做个尸检(尸检是由公安的法医做)让大家也知道孩子的死因,是给家属的一个交待,也是给医院的一个警钟。
作者: 法医 时间: 2009-6-1 20:49
这个社会医生真的不好当!下辈子觉得不当医生!理由:
一、高危职业
如果你是一个工人,你修理1000台机器,有999台修好啦,有1台给你越修越坏,甚至修得不走了,你会因此挨揍吗?你会丢饭碗吗?你会因此成被告吗?你会坐牢吗?医生会。
二、高压力
各位扪心自问,自己的工作就从未出过错?工作时你从未忘记过什么?从未出过乱子?从未办砸过事?你们可错十次、百次、千次,医生却一次也不能,能不战战兢兢吗?
三、高要求
医学是一个飞速发展的学科,想不被淘汰,想不出事故,医生只好不断看书、看书、再看书,医院不断的考试、考试、再考试。区里也会考计算机、英语、操作......活到老、学到老、考到老,乃真实写照。我已经决定如果我的小孩,他要想学医,则打断他的腿。
四、高负荷
住院医生要管十几张床,每床病人的病史你要了如指掌(包括他以前得过什么病、他老爸老妈是死是活,死是何种死法,等等)他的每一项检查结果也要记得,不是记高或低于正常即可,而要精确到数字,因为主任随时可能问起。整个病房其他病人是什么病,其轻重程度也要了解。每天查房(不停倾听、微笑、解释、简单体检)开医嘱、写病程记录(到时间要写,主任、主治查房要写,病情变化要写,改变用药要写,病人不爽要写,写!写!写!)期间不停会有家属问!问!问!开完医嘱,有手术的,上手术,下午,继续写,整理出院病历。如果值夜班,时间安排是:24四小时值班制,第二天必须查完房,参加完科室的业务学习安排才好回家休息,而且小医生最好是天天早上要查房。节假日和我们无关,补休有,可我们的加班费可怜的只给10元,是人民币。值班可以睡觉,但值夜班决不敢睡觉啊。在三级医院,如果想升主治,恭喜,先做一年住院总,吃喝拉撒都在医院。司机高负荷会出车祸,医生高负荷会怎样?你自己想。
五、低收入
与最低保障水平比,我们不低,但我们的投入产出比不合比例,瞎子给人算命,20元一次,瞎子,文盲;我看一次门诊,3.00元,我每做一次诊断,动用了我10年的学习投入,而这300毛还不全归我,医院要扣除大半用于机关后勤开支,吐血!红包?不敢要;回扣?我是医生,我有良知,我爱惜羽毛,我只按病情的需要用药(注意:需要不等于便宜)。
六、社会评价低
不用进一步说明了吧,哪个行业没有害群之马?我只是奇怪,为何我们医生如此道德败坏,人们找对象还是喜欢找医护人员?为什么有那么多家长给老师送礼,却没人骂。他们还可以去做家教,收义远超过他们的正常工资,也没人管;和公务员比,我们更是自卑。是否只有当瘟神降临,需要我们挺身而出时,人们才会赞美你是白衣天使和战士,财神才会一起到来,财政拨款才会一步到位。可现在那些在“非典”中倒下的同僚们,逝者已远去,活下来的,肺功能不好,股骨头无菌性坏死,这多是大剂量激素冲击的后果,失去工作能力,却不能列入工伤范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好象就很少有人去关注,也没有媒体去报道了。
七、高压抑
你每天见到的都是病态的人,你每天都战战兢兢、诚惶诚恐,你能不郁闷?能不失眠?能不胃溃疡?为什么医生叫病人不喝酒,不抽烟,但你去看,有好多人自己却在抽烟喝酒。当你面对一个病人,你的决定,你的医嘱是要救命的同时还要担心不会出差错,不能有差错。可人是标准的机器吗?个体差异太大,有时就是要轮到你倒霉,跑不掉的。我一师兄,前年碰上一个病人,头孢塞“污”钠高度过敏,一下就OVER 了,家属索赔,尸体解剖,最后还不算责任事故,但调离了原岗位,心里闷啊,在家里人面前也感觉一下子压力很大。真的,在同事面前还有点笑容,大家都理解,可走出单位大门,周围的人的眼光感觉异样啊。
八、高度孤立无援
医院总帮医生吧?错!有人投诉,不问青红皂白先打50大板。病房入住率不够,扣;病房满意率不达95%,扣;病历有疏忽,扣;扣!扣!扣!
九、高无助感
你以为我不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病人无钱,我不想给他们用药?可如果病人跑单或付不起,就扣我的钱,一次可以,两次可以,那么五次十次可以吗?我爱生命,可我也要生存,你以为我不想医好病人?可他就那么多钱,我就只能在有限范围内用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医疗保障的缺陷,有那么多的限制措施,我的工资不高,医保局扣我钱,我又不认识病人,等于莫名奇妙请他吃了药,还要为他去付罚款,而且根本就没人来感谢,为何要医生来担骂?
十、你年轻时时间太少,实在是没时间出去瞎逛,社交圈极小,单位,宿舍,病房,时间久了,没有恋爱对象,就在单位内部消化。一旦当你走进去,你就发现自己错了。怎么办,为了在同一单位的影响,为了死要面子,为了前途,就这样过吧。即使面对自己心中永远渴望,并且有可能得到的一份真爱,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抓住他。真的,做医生有可能使你失去一生的真爱。
综上所述,下辈子绝不做(中国)医生。更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做(中国)医生,也希望还没做医生的千万不要去做(中国)医生!那些骂医生的人,有本事,你们来做。
为了病人几乎陪睡,点头哈腰就差下跪;日不能息夜不能寐,病人一叫立马到位;屁大点事不敢得罪,一年到头不离岗位;劳动法规统统作废,身心憔悴无处流泪;逢年过节家人难会,大病小病让人崩溃;病人扯皮就像开会,稍不留神就得犯罪;工资不高还装富贵,各项捐助经常破费;抛家舍业愧对长辈,身在其中方知其味;不敢奢望社会地位,全靠傻傻自我陶醉;大小考试还让人劳累。仅以此文,向仍战斗在医疗界的同仁们致以崇高的慰问!
作者: 大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0:54
听说医院赔了一笔钱......试问院方,你们为什么没有经过尸检就赔钱呢?医院当然是为了治病救人,为人民服务,可是现在你们有理也说不清啊?现如今医生难当啊!!!
听说死者这家的前两个孩子都是不明原因死亡,现在死亡孩子的死因值得我们深思..................
从人道方面讲,我们都很同情死者方,可从道义上讲,凡事我们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去处理事情,医院做法欠妥?也许院方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吧!
作者: 法医 时间: 2009-6-1 20:55
大家很懂医学知识吗?很懂医事法学吗?很懂执业医师法吗?不懂的话就回去学好了再来发言!没的点水平的!硕士毕业没有哦?乱开腔!
作者: 大法医 时间: 2009-6-1 20:57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交换角色,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要理解别人,这个世界才能更和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 20:59:50编辑过]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1:02
看到楼上几位网虫的发言我觉得很是有话大家说那种感觉!不知内情就不要乱评价,就算知道内情也没的发言权,要想有发言权最好先去学好医事法学和医学基本知识!这个社会不是那种“想致富找大夫,找了大夫做手术。想大富做大手术,想小富做小手术......”首先我也很同情小孩,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难道小孩子的父母不想知道自己的孩子正真的死因?让孩子死的不明不白的!就想到孩子死了就得赔钱?做个尸检(尸检是由公安的法医做)让大家也知道孩子的死因,是给家属的一个交待,也是给医院的一个警钟。
作者: 大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1:04
大家很懂医学知识吗?很懂医事法学吗?很懂执业医师法吗?不懂的话就回去学好了再来发言!没的点水平的!硕士毕业没有哦?乱开腔!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1:15
医疗事故需要市级以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了才能算!这就和违法犯罪的人一样,当法官还没有宣判的时候我们只能叫他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他就不是犯罪的人呢?)。再者医疗事故分为责任医疗事故和技术医疗事故,前者的就要严重些后者就次之!这个小孩的死因都还没有明确,也没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何来的“明显的医疗事故”!建议做了尸检明确死因再说不迟!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1:21
平时看球赛的时候也没有听说球员有个啥毛病啊?强壮的很喃,从个子一下就在赛场上突然倒下就撒过了呢!还不是一样的道理!“草菅人命,欺负弱势老百姓”悲哀!!难道医院和医生的职责就是这个?真是不懂!人家医生还不是想把人给医好,谁想把人整死索。没的道理吧!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1 21:38
哪个在复制我的话?还是要发表哈自己的意见三。
作者: 小薇 时间: 2009-6-1 21:55
中西执照的可以在基层医院执业,谈不上非法行医吧!处方权都有了,还能违法行医?
作者: 小薇 时间: 2009-6-1 22:06
请问那个重庆棒棒是不是小孩子的家属哦?那么清楚啊!你咋知道全是医院的责任呢?你都说要依法办事,介入调查。都还没有做尸检,也没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你咋知道就是医疗事故呢?莫在这混淆视听哦。关注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得理性的分析其中的问题,采用合法的途径。做个尸检吧,结果一出来啥都清楚了!还用在这浪费唇舌!
作者: 小薇 时间: 2009-6-1 22:21
现在医闹那么多,说不定还是医闹在后面操作呢!不是说那个小孩的父母之前也有个孩子不明原因的死了吗,说不定有啥家族遗传病才坚决不做尸检的。
作者: 好人老 时间: 2009-6-1 22:31
好可怜哦!雨涵,你的家人为什么就不为你尸检呢?难道你的家人就是为了钱吗?医院都坚持尸检,你家人为什么就不呢?尸检即能查出你的死因又能还医院一个公道,难道你的家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现在很多医患纠纷为什么都是协商解决呢?为什么不走司法徒径呢?坚持不走司法徒径不搞尸检的一方心中一定有鬼!
作者: 岭上松 时间: 2009-6-1 23:38
不能不明不白地就了结此案,应该把“鬼”揪出来再说!
作者: 东方女人 时间: 2009-6-1 23:47
首先对孩子的死表示同情和惋惜,更想给孩子的父母一个安慰,请你们想开些,孩子已经去了,生活还得继续,以后的路还长。
但是我也要对对这件事的处理发表点看法,为什么不能尸检?不尸检怎么能这样赔偿,怎么会不分清责任,这样下去谁还敢当医生?医院还开不?
怎么能一闹就赔钱,能开这样的先河吗?难道医生和孩子有仇,要把他医死?孩子是命,医生的命就不值钱?
全社会是该关注弱势群体,为什么该医院承担承担?如果是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要给与补偿,应该由民政来承担撒 ,怎么要医院出,这样不就变形成医疗事故了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 23:50:40编辑过]
作者: 第一万个会员 时间: 2009-6-1 23:57
是不是医疗事故还得应该尸检了之后定论。死的孩子的家长应该让相关部门尸检。如果家长坚持不尸检,这里面肯定有内情。死了孩子我们也深表同情,但是一定要一个正确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2 09:56
我觉得楼上几位说的很不错,现在的医疗行业很是混乱!病人稍有不满意就和医院闹,有的还请来医闹,这样医院不得不出点血息事宁人。社会的舆论完全对向医院和医生!现在的和谐社会一点也不和谐。我个人认为,这种事请你走司法途径。这个小孩子的父母给人的感觉就是去要钱的,可怜小孩就这样去了。
作者: 小薇 时间: 2009-6-2 10:12
人家当个医生一点也不容易,你以为医生都是随便任何人都可以当的吗?你先去看看现在当个医生的流程,你就知道医学的严谨!(顺便简单说给大家一下吧:首先是大学考入医学院校进行至少5年的本科学习,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伦理,医事法学,和临床知识的学习,其中还包括了毕业前1年的临床实习内容。本科毕业后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还需要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住院医师专科培训,至少是3年,在此期间需考过执业医师证和专科医师证。培训结束才是一个住院专科医师,一般来说大多人还会在培训期间攻读硕士学位。等这些结束了差不多就可以正试进医院执业上班了!)
作者: 法医 时间: 2009-6-2 10:20
很同情小孩的遭遇,可惜死的不明不白。也很理解那位医生,小孩死了家属拒不同意进行尸检,没法居然医院还得赔钱息事宁人。我想要是其他每个地方的都出现这种事情,那医院还开不开,医生还当不当了。现在的家属就晓得致富找医院,能不能学个文明人,有啥请走司法途径!悲哀!
作者: 法医 时间: 2009-6-2 10:26
世间百态啊!什么事情都有!
作者: 诺基亚 时间: 2009-6-2 10:34
很简单的事情嘛!做个尸检,有啥问题一下就清楚了!给小孩家属一个交代,给医院也是一个明确。要是以后这个小孩的父母再生,会不会还有这种情况呢?(不是楼上的兄弟说小孩的父母之前有一个小孩也是不明不白的死了吗?)更要尸检,让大家知道原因!
作者: 电脑病毒 时间: 2009-6-2 10:41
尸检对临床价值可以概括为“3C”,即:确定诊断(confirming)、澄清疑问(clarifying)及校正错误(correcting)。医疗尸检的主要目的是检验临床诊断、明确疾病和死亡原因。因此,尸检及病理检查是明确疾病和死因的最为客观的手段,是医患双方的客观的证据之一,尤其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不可缺少的参考内容。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必须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尸检,以尽早获得尸检报告。
为查明患者的死因及确定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一般需要尸检。阻挠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的,由阻挠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作者: 电脑病毒 时间: 2009-6-2 10:42
发现更多误诊的唯一确定的方法是做更多的尸体解剖。当然,或许对当事人没有帮助,但有助于纠正导致错误的原因、健全不健康的组织和有瑕疵的推理及改进有缺陷的设备。纽约北港老兵事务医疗中心的马克·格雷伯格雷伯说:“没有什么比了解你自己的错误更有效。”
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专家高曼说:“要有规定的尸体解剖率和反馈需求。医生也不会因做了尸体解剖遭致诉讼。如果医生们守口如瓶,就无法纠正错误。”
有朝一日要是医生建议对你的亲人进行尸体解剖,请给予同意。这虽无助于你的亲人,但有可能挽救他人的生命。由于你患类似疾病的机会较大,所以这样做受益的将是你本人。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2 10:47
3岁幼童命殒医院 年轻妈妈含泪求助!既然是求助当然是法律和社会的援助吧,该不是去找医院赔钱求助吧?哎~~
作者: 卡巴斯基 时间: 2009-6-2 10:50
3岁幼童命殒医院 年轻妈妈含泪求助!既然是求助当然是法律援助和社会的援助吧,该不是去找医院配钱求助吧?
作者: 宜宾公安 时间: 2009-6-2 10:56
尸检!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2 10:59

作者: 辣妹子 时间: 2009-6-2 11:54
小孩子真可怜,家属咋就不去做个尸检呢?医院就这样赔钱了啊?这是啥世道哦!以后大家都去找医院挣钱算了!
作者: 猪儿虫 时间: 2009-6-2 12:11
“哥子,做个尸检嘛。结果一出来啥都明白了!”

作者: 天涯若比邻 时间: 2009-6-2 12:44
以下是引用小薇在2009-6-1 22:21:07的发言:
现在医闹那么多,说不定还是医闹在后面操作呢!不是说那个小孩的父母之前也有个孩子不明原因的死了吗,说不定有啥家族遗传病才坚决不做尸检的。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2 15:06
如果不知道内情的网友就请不要乱发言,你知道孩子死因吗?你知道就一定是人家医院的责任吗?家长为什么不同意尸检,为什么只要求赔钱?难道人家医院不希望尸检,不希望得到正确的结论,还大家一个公道吗?现在孩子家长不同意尸检,闹着赔钱,医院需要营业,社会需要和谐,医院把钱赔了,结果呢?就所有人都认为是医院理亏了,医院错了,啥子医院用假药,医生乱下药,试问一下一个挂牌公立医院在符江生存了那么久,他是江湖医院吗?医生是江湖医生吗?他用的着冒那么大风险去赚那点钱吗?难道他医生是傻子不知道假药可以害死人啊?。现在出了事责任事情都没有搞清,就要一棒子把人家敲死,难道哪个医院,哪个医生不希望把病人医好吗?可有时候尽了力,他不一定收得到效果。教师教10个学生,有9个学习好,一个学习不好,老师依然是好老师;警察抓住了10个小偷,一个没抓住,他依然是好警察;可如果一个医生医好了9个,有一个没医好,甚至因为病情原因死了的话,那这个医生就别提好名声了,批评,指责,唾骂就会接踵而来,就永不的翻身。“非典”“地震”来的时候医护人员就是被尊敬的人,不用他们的时候就是被遗弃的人,这公平吗?.....所以大家应该站在公平,公正的道义上理智的看待发生的事情,不要乱下结论
作者: 猪儿虫 时间: 2009-6-2 15:33
你不懂医闹的意思吧,医闹是有人和医院有纠纷之后,就出钱请医闹把事情闹大,不走合法途径要求赔偿,并不是指故意喊人得病死在医院然后闹大事情!
作者: 猪儿虫 时间: 2009-6-2 15:37
以下是引用小薇在2009-6-1 22:21:07的发言: 现在医闹那么多,说不定还是医闹在后面操作呢!不是说那个小孩的父母之前也有个孩子不明原因的死了吗,说不定有啥家族遗传病才坚决不做尸检的。
以下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
大家都在这上发表自己意见,你不用骂人和赌咒别人家孩子吧?!
作者: 猪儿虫 时间: 2009-6-2 15:39
你不懂医闹的意思吧,医闹是有人和医院有纠纷之后,就出钱请医闹把事情闹大,不走合法途径要求赔偿,并不是指故意喊人得病死在医院然后闹大事情! |
作者: 风影月归人 时间: 2009-6-2 16:09
我觉得父母应该答应尸检,虽然是残忍了一点,但是只有尸检才能知道真正的死因,什么都可能是假的,只有证据不会假,看多了香港的侦破片,鉴证实录、法证先锋等等,不都是通过证据破案的吗?无论怎么样,都不能让孩子死因不明,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还小朋友一个清白。
作者: 风影月归人 时间: 2009-6-2 16:19
孩子的家人也不能通过借此事来索取高额赔偿,也不能通过什么医闹来扩大影响从而索取赔偿,最重要的搞清楚怎么回事情才是重要的,如果孩子的家人并不是伤心孩子的离去,只是伤心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我看众大网友也不必在此议论了,因为根本就没有议论的必要了,但是我相信孩子的父母并不是此目的。
作者: 法医 时间: 2009-6-2 17:07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看来又是一个不懂任何医学知识和医学常识的人!拜托先去学学再来发表!怪不得有那么多的病人家属不理解医生,悲哀!
作者: 手术刀 时间: 2009-6-2 17:13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你这个网民就太没的素质了,懂不懂啥叫"医闹"!?明白不哦?乱开腔,如果小孩子真的是有家族病或者是遗传病的话,不做尸检不明白死因,对小孩子的父母也是一种遗憾。愿小孩一路走好,你这位哥子先回去学学医学常识再来发表(可以的话去学点医学知识和医事法学)!
作者: 卡巴斯基 时间: 2009-6-2 17:16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我顶你个肺啊!还有你这种没文化的人!文盲~~
强烈建议你去从小学读起走!
作者: 电脑病毒 时间: 2009-6-2 17:19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难道这位中了我的病毒?无知
作者: 诺基亚 时间: 2009-6-2 17:21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鉴于你的表现,诺基亚公司将收回你的通信!
作者: 宜宾公安 时间: 2009-6-2 17:25
楼上的兄弟都怎么了,不懂就不要乱比喻人家的家人三!怕还是要不的哦。这个有家族遗传病不足为奇嘛,小孩子确实需要搞清楚死因。论坛上是发表观点和讨论,不是人身攻击哦!估计你是不懂医学常识的人。
作者: 小薇 时间: 2009-6-2 17:27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对那些没有点生活常识的人感到悲哀~~
作者: 猪儿虫 时间: 2009-6-2 17:32
以下是引用天涯若比邻在2009-6-2 12:44:54的发言:
做人能无耻到你这样真不容易,拿你家的孩子来做这样的医闹行吗,如果你家的大孩子会得心脏病死,那你家的小孩子也会那样死吗!!!!!!!!!!!!!!!
作者: 阳 时间: 2009-6-2 18:19
尸检是最公正的,绝对不能一闹就赔钱。公正何在?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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