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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破解高县蚕桑事业难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县符江 时间: 2009-6-9 10:37
标题: 如何破解高县蚕桑事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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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4 22:09:38编辑过]
作者: 退休人员 时间: 2009-6-9 11:18
从你的言谈中可以看出,你对此事件有一定认识,且能够明一定事理之人,但你的很多观念是偏执和狭隘的。一方面,你努力搜集华丽的语言,多次加括号认为是主观猜想,说明你是一个怕事之人,怕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你始终想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但因为你的水平和能力,或者是你对政府和社会不满,再或者你是一个仇富、仇权之人,始终戴着有色眼镜看待问题,尽量想把事情扩大化,惟恐天下不乱或者不大乱。对于你的偏执和猜忌,网络是你最适合生存的地方,毕竟你只能凭想象来推测事件,有本事你也去蚕农、企业、政府法制部门走访一下,还整个事情一个真实,拿出一份有见地,有水平,有措施的调研报告来发表一下。我只怕你没这个胆量了。
作者: 高县符江 时间: 2009-6-9 12:06
感谢楼上的评价,我部分承认你所说的。我确实胆小,因为我是无权无钱无背景的小老百姓,上有老下有小,经不起折腾;我确实有点仇富、仇权,因为我常常目睹其后面隐藏的肮脏;我确实没有希望天下大乱,只是希望少一个破坏社会和谐的毒瘤;我也确实不会按你说的去调研,没那个水平,也轮不上我这无能之辈瞎操心;我还确实不是偏执和狭隘,而是很理想化;最后,我还真不是胆子小,如果我有那权力,我的胆子会大得惊人。
总结:我就不上你当!
作者: 高县符江 时间: 2009-6-9 12:20
路见不平一声吼呀,该不手时不出手哇,躲躲藏藏发牢骚啊,依儿呀儿哟......
老同志看了别激动,要淡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9 12:21:55编辑过]
作者: 祈望 时间: 2009-6-9 12:38
这个人是茧贩子,没有必要这样同他扯
作者: 高县符江 时间: 2009-6-9 12:54
还真是有人专门在这里顶帖,沉帖。贩子还算人,总比当一条狗强。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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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3+32++2+2++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作者: 大树 时间: 2009-6-9 13:15
以下是引用高县符江在2009-6-9 12:54:30的发言:
还真是有人专门在这里顶帖,沉帖。贩子还算人,总比当一条狗强
既然在这里发帖,就是让大家来共同评说、讨论,看了你的帖子,留下自己的意见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怎么是有人专门顶贴、沉贴呢?管理员也不希望大家都潜水,成游泳健将吧
作者: 大树 时间: 2009-6-9 13:18
茧贩子是人,但任何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得遵纪守法,对不?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6-9 15:51
去
作者: 东南风 时间: 2009-6-9 17:26
我认为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不要有不同的意见就是茧贩子那的有这么多茧贩子?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个社会贩子是有市场的如鸡鸭等贩子大家可能就有的不喜欢,因为大家走农民兄第手上买东西就可能少的钱,但如要急用还不是要在贩子手上买,如人贩子全国人民都不喜欢因为他是违法的但还是有及少部份人干,现在大家争论的茧贩子垄断企业就不喜欢但茧农又喜欢,这个社会矛和盾是永远存在的。
作者: 五尺古道 时间: 2009-6-9 17:43
以下是引用高县符江在2009-6-9 10:37:09的发言: 一、工商局有不作为吗?事件的起因是凯华公司非法打击蚕农,凯华不知道他的做法是违法的吗?不可能。我想事先公司应该是向工商部门举报过的,但是工商部门可能很忙,可能是没有重视,可能是觉得无利可图,所以就行政不作为。好,没有人管是不?我整点事来摆起了,看有没有人管。于是......(猜想而已)
二、凯华公司是不是太霸道?市场经济年代,买卖自由(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制度)。事件暴光初期,有很多人在网上为凯华公司大唱赞歌,为其鸣冤,声称是在打击茧贩子。现在从公安局的处理情况来看,并不是这样。凯华公司就是在用非法之道谋垄断之利,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们在想些什么。有人在说去年保护价收购的事,难道今年就该强迫蚕农低价卖茧?你们去年的做法是值得肯定,但是你们同样也有商业的考虑。如果蚕农因去年的损失,今年不养蚕了,你们公司不就已经破产了?高县确实只有凯华是准入的,但没有协议的情况下,蚕农将蚕茧挑到别的地方有准入资格的地方卖是合法的吧?(同样是猜想)
作为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之前发了很多牢骚,现在又在猜想,让很多人反感。换个思路说说今后的发展吧。
一、很多群体性事件都有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或者越位的因素,还有官商勾结的诟病。我想,什么时候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真正的为人民服务而不为人民币服务了,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的。
二、公司加农户是一条带领农民建设小康的好路,肯定的同时要创新机制,靠武力垄断断然是行不通的!凯华能不能进行股份制改造,让工人和蚕农都成为公司的主人。工人用货币入股,蚕农用桑树入股,年终按股分红。公司和农户签定协议,按照蚕种发放量定出蚕农应卖给公司的蚕茧量,蚕农违反协议,公司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向其提供蚕种和技术支持。农民既可以卖蚕挣钱,还可以分红,有实惠,我想他们是不会拒绝的。公司要兴旺发达不在于能请多少打手,在于你能否保护好蚕农的积极性并建立起和蚕农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作为本土企业,要承担起你该有的社会责任;作为政府部门,你不能将公权出卖给社会(企业)就了事,你得担当起你的监管责任。
还有很多,小老百姓见识短,说不圆滑,上班也忙,就留给广大网民朋友讨论吧。我出身于农民,长在农村,我了解农民,在这个社会中他们很弱势,所以我的情感倾向于农民,请大家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9 10:40:48编辑过]
楼主是个人才.可惜你们学校太不重视人才了.可惜...
我声明我也怕怕,所以不得不穿个马甲.还是新注册的
我觉得楼主的文章写得太好了,我也套用哈你的格式:
听说昨天有两个娃儿被杀了,估计是楼主干的......(猜想而已).....
声明:以上故事纯属虚构,不要相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9 17:44:09编辑过]
作者: 五尺古道 时间: 2009-6-9 17:49
楼主,你可以说我是媒子,随便你好了.我不会强奸民意"我的情感是倾向农民的...."这件事根本就与农民无关,却被人把农民和茧贩子故意混淆.....打着农民的旗号行什么之实.
我看了你所有的帖子,过去过来就一句话:打人怎么怎么的....其实这个问题,在网络上早已是不争论的事实,没有谁会说打人是对的.但是....楼主的目的是司马昭之心啊......
作者: 五尺古道 时间: 2009-6-9 17:54
这个事情我说一句嘛,大家应该客观看待,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要故意混淆.
1\打人的违法犯罪的.
2\没有合同约束,农民可以自由买卖的;
3\收购方必须有收购证书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4\65打人后警方是拘留了打人者的,政府介入后了解有违法收购行为后,是由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的,查处的是违法收购的.不要混淆两回事的.
5\专业合作社是没有收购证书的(对此楼主是明白了的).
还有什么的,我还没想好的
作者: 二锅头 时间: 2009-6-9 18:22
以下是引用五尺古道在2009-6-9 17:54:05的发言:
这个事情我说一句嘛,大家应该客观看待,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要故意混淆.
1\打人的违法犯罪的.
2\没有合同约束,农民可以自由买卖的;
3\收购方必须有收购证书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4\65打人后警方是拘留了打人者的,政府介入后了解有违法收购行为后,是由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的,查处的是违法收购的.不要混淆两回事的.
5\专业合作社是没有收购证书的(对此楼主是明白了的).
还有什么的,我还没想好的
支持明白事理之人,藐视借机发疯之辈!(yiyi和高县符江之流)
作者: 爬墙等红杏 时间: 2009-6-9 22:00
以下是引用二锅头在2009-6-9 18:22:38的发言:
支持明白事理之人,藐视借机发疯之辈!(yiyi和高县符江之流)
强烈赞同!
最近单位谈论这个事情的都比较多,但据我了解的好像是首先 殴打了非法收茧---继而在没有处理完殴打事件以后ZF去取缔非法收茧点---再次冲突?
按理说都有过错!在我感觉没有完全的一边倒。打人肯定有错!非法收茧的短期投机行为肯定也不在理!
作者: 爬墙等红杏 时间: 2009-6-9 22:02
以下是引用高县符江在2009-6-9 12:20:02的发言:路见不平一声吼呀,该不手时不出手哇,躲躲藏藏发牢骚啊,依儿呀儿哟......
老同志看了别激动,要淡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9 12:21:55编辑过]
就你这个小样不配用“淡定”这个词!
作者: 一个居民 时间: 2009-6-9 23:13
声援一下楼主。顶起。
作者: 东南风 时间: 2009-6-9 23:25
顶
作者: 万里长城 时间: 2009-6-10 00:30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8:45:49编辑过]
作者: 万里长城 时间: 2009-6-10 00:31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8:46:17编辑过]
作者: 万里长城 时间: 2009-6-10 00:33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1 0:11:36编辑过]
作者: 万里长城 时间: 2009-6-10 00:34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8:48:16编辑过]
作者: 万里长城 时间: 2009-6-10 00:35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8:45:14编辑过]
作者: 看海 时间: 2009-6-10 09:46
以下是引用二锅头在2009-6-9 18:22:38的发言:
支持明白事理之人,藐视借机发疯之辈!(yiyi和高县符江之流)
顶!
作者: 盼望美好社会 时间: 2009-6-10 11:06
二楼是不是要“高县符江”改行哦。要人家拿一个调查报告出来,人家自己不上班,不吃饭哈,不是所有的人都象你一样退休了啥事没得。还说人家明一定事理,好象只你全明事理。只怕你是蚕丝公司的上层人物哟。我认为楼主分析正确,也比较中恳,没有偏见。蚕丝公司垄断高县蚕茧,早已经让蚕农愤怒。你一直是拿国家工资吃饭的人,没当过农民,没吃过苦,不理解农民,对农民没有感情,不体谅弱势群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1:09:02编辑过]
作者: 高县符江 时间: 2009-6-10 11:30
以下是引用盼望美好社会在2009-6-10 11:06:01的发言:
二楼是不是要“高县符江”改行哦。要人家拿一个调查报告出来,人家自己不上班,不吃饭哈,不是所有的人都象你一样退休了啥事没得。还说人家明一定事理,好象只你全明事理。只怕你是蚕丝公司的上层人物哟。我认为楼主分析正确,也比较中恳,没有偏见。蚕丝公司垄断高县蚕茧,早已经让蚕农愤怒。你一直是拿国家工资吃饭的人,没当过农民,没吃过苦,不理解农民,对农民没有感情,不体谅弱势群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0 11:09:02编辑过]
看来盼望美好社会的人都挺支持我的。多谢!
作者: 禾苗 时间: 2009-6-11 01:29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30 16:51:12编辑过]
作者: 欢欢喜喜 时间: 2009-6-11 17:04
事到如今,高县工商局总该拿句话出来说,别人是合法的农民专业蚕业合作社呢?还是非法收购的茧贩子呢?关住.
作者: 当当当当 时间: 2009-6-11 19:09
潜力贴,留名,飘过~~~
楼主的帖子仔细的拜读了一下,有比较偏激的地方,但是也有可取的地方,比如让农民入股,不乏是个好思路,先不说可行与否,但是毕竟在想办法解决问题。
再次飘过~~~
作者: 老白干 时间: 2009-6-11 23:08
以下是引用欢欢喜喜在2009-6-11 17:04:11的发言:
事到如今,高县工商局总该拿句话出来说,别人是合法的农民专业蚕业合作社呢?还是非法收购的茧贩子呢?关住.
这个肯定是非法收购的茧贩子三 我也去看了热闹 几个单位的当官的拿起警车话同宣布了嘛 我估计这个地方不是得合作社 我在加乐就听人说了 工商局的告示现在到处巴起在
作者: 一棵草 时间: 2009-6-11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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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也看到在落润收鲜茧的地点,高县工商局贴出了好几张要专合社收茧子的人立即停止收购的通知.好多人都在看,那上面写的是没有批准收购,收购是非法的.恐怕是专合社站不住脚吧,不然,如果工商局自己已经批准了,还会去管?不怕吃官司吗,工商局的人怕没有那么憨吧. 但是,那天我看都去管的还有质监局当官的,说是管炕茧子的.还有一个撒子管收茧的单位当官的,那就不晓得那是咋回事了.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1 23:58:43编辑过]
作者: 随之风 时间: 2009-6-12 10:41
支持楼主。还有就是我感觉楼主在说理,好多人的却在强词夺理。说一千道一万,没有相应权力的去查处别人总不对吧?更何况是。。社会人士?丝绸公司改制了,为什么引发哪么多的讨论?要思考。
作者: 高州 时间: 2009-6-1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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