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了你的回复,我想你一定就是本站负责人。从你的回复中我认为你的网站一定能得到快速发展。你很有头脑,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因此,我能成为该网站的会员感到骄傲。就这个问题我还有不同看法。我虽然很少回来,但我很关心高县电视台的这档节目。我记得是在2003年年初的时候高县电视台开办了这档节目,当时的主持人还不是今天的这位主持人。应该说这是原创人员们的心血,也是高县电视台的版权,我想你作为网站负责人应该有这方面的意识。一个电视台的精品节目来之不易,并非什么所谓的主创人员同意就能出卖单位版权。而真正有条件可讲者只能是一个栏目的制片人或责任编辑以上的负责人同意才能实施。而一个节目的主创人员你知道有多少人吗?一个主创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什么你知道吗?所以我作为你的一个网站会员,我衷心的希望你能及时停止这档节目的开办或与电视台联系后再做打算。同时也希望这位斑竹也好好考虑。当然我也不知道现在高县电视台是否知道,我到希望他们不知道。
一位外学会员的忠告!为了网站的发展希望多多考虑。保持清醒的头脑是你办好网站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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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请原谅我的冒昧!请多多探讨!探讨能使人进步!
说的好,还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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