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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事要请教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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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悲伤时候
时间:
2009-8-3 15:01
标题:
有事要请教吴律师!
我家今年准备把以前的老瓦房改建为平房,由于资金不足须到农村信用社去贷款3万!但是要写贷款申请才能贷款,而写的贷款申请书必须由村干部签字同意才能得到贷款。而现在村干部却不予批准签字同意,所以未能得到3万的贷款!村干部给出的理由是我姐生了二胎未交罚款不予批准!
所以我想请问吴律师,村干部的这种做法符不符合政策的规定?正不正确?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9-8-3 18:15
村干部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请他给出依据。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9-8-5 22:08
吴律师:交通肇事撞伤两人,经及时救治,40小时后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请问:该案应认定为两伤吗还是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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