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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证办理出的新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不红的枫叶 时间: 2009-12-27 22:56
标题: 房产证办理出的新规定?
请教吴律师,今天我去办理房产证。售楼小姐告诉我,现在出了新规定:夫妻双方购房,如果只办理一个人的房产证,就视其另一方放弃财产,以后没有这房子的所有权!
我好纳闷啊!难道说,夫妻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都不是共同拥有的了吗?
作者: 吃得倒 时间: 2009-12-27 23:39
共同拥有就两个人一起去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9-12-28 09:49
正确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9-12-28 13:34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也是为了减少今后不必要的纠纷。
楼主咨询的问题不准确。放弃也为明示。当然如果已登记为一方的了,另一方申请变更登记或异议登记。
具体的规定在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上有详细规定,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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