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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警察的手铐难道只是好看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兵突击队员    时间: 2010-1-30 21:06
标题: 宜宾警察的手铐难道只是好看的?

1月26日,宜宾市立交桥上的一幕,警察执行任务居然不带手铐,最后竟然叫别人找绳子来绑,难道他们的手铐都只是发来好看的还是什么原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30 21:07:24编辑过]

作者: 西部山区教师    时间: 2010-1-30 21:56

我看了哈,那么些警察、消防居然对一个拿铲铲的没办法,他们的擒拿格斗术到哪里去了?他们具备吗?


作者: 反恐精英    时间: 2010-1-31 00:01

硬是看手烤都没的,而且现场秩序好乱哦,杂个没警察封锁上下路口哦。。。。。。晕


作者: 阳    时间: 2010-1-31 00:53
你以为手铐是随便用的啊,对方有可能是病人,而不一定是犯人,当时的情况你去试试,不懂别乱说哈。
作者: 老兵突击队员    时间: 2010-1-31 04:17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10-1-31 0:53:15的发言:
你以为手铐是随便用的啊,对方有可能是病人,而不一定是犯人,当时的情况你去试试,不懂别乱说哈。

先不管他是否是病人(再说了,是不是病人要等法医的鉴定),我只想问:他是否扰乱了社会治安?是否威胁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最后警察是否是将他捆了起来?你又是否看见当事人被擒获后还有用脚踩在他身上的?如果当时在场的警察就已经断定这个人是精神上有问题的,那么我想请问:为什么在按住他了以后还要对他进行捆绑?而且还要用脚踩在他的身上?何不直接送上120的车?所以,我认为当事人是否有病,当时在场的人员应该不会了解,既然不了解,而他又做出了这样的行为(扰乱社会治安和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最少也是要拘留的,精神上是否有问题那是后话了,那是要等医生的鉴定结果),那又为什么不能用手铐?我们现在姑且相信在场的警察有手铐,但是既然都对当事人采取这样的行动了,又为何不用手铐?难道你认为在不清楚对方身份、不了解对方是否有精神问题的前提下,对于一个既扰乱社会治安又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难道就不该用手铐?如果这种情况下都不该用,那我估计这个手铐可能就没有地方可以用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31 4:54:48编辑过]

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10-1-31 13:53

是民工?
是疯子?
还是其他?


作者: FIR    时间: 2010-1-31 18:26
楼主,手铐不是可以对任何一个人都能用的!请认真读一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作者: FIR    时间: 2010-1-31 18:27
是个民工的嘛,年底了不发工资,没法了,只有去自寻短见。
作者: 客人    时间: 2010-1-31 23:29
我想说的是:如果用手铐,一定会有人说对病人乱用警戒,不用你又......你晓得用脚去踩的那个人是谁不?他是长宁县铜鼓乡的一个群众,总的说你不懂。请多学习相关法律。但你分析的还是有一点道理的。
作者: 阳    时间: 2010-1-31 23:40
对于公安使用警具是有严格的规定,现场那种情况你会有更好的办法?对精神病人、酒醉的都不能用手铐,但可以用警绳。但你分析得有一定的道理。
作者: 阳    时间: 2010-1-31 23:42
用脚去踩的那个人是长宁县铜鼓乡的一个群众,而不是警察。
作者: 真王子俊    时间: 2012-1-26 10:59
本帖最后由 真王子俊 于 2012-1-26 11:00 编辑

老同志,看来你真老了哈,现在都用警绳了。而且这个人不是罪犯,不能用手铐的。

不信的话,你喝二两酒 到街上发酒疯,你看警察敢铐你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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