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尊敬的各用电客户:
请截止目前还未交纳电费的用电客户,请于2010年4月5日前到庆符供电所营业厅完清所欠电费。逾期未交纳电费用户,我所将被迫采取停限电催交电费的措施,为了避免给用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各用电客户在使用电力时,应自觉按规定时间履行交纳电费义务。请大家相互告知,非常感谢!
庆符供电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