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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 [打印本页]

作者: 好闲者    时间: 2005-12-17 22:18
标题: 咨询
我于七年前借了四千块给邻居,现在邻居一家人都已经不知去向,我现在应该如何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绝地男人    时间: 2005-12-18 17:20
吴律师去开会了,不过我觉得你的证据是关键啊,有证据而对方又有能力还当然可以起诉三。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5-12-18 19:09
你好,抱歉,我才回来,
你的问题可能你要把借条带上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我才好解答.
主要是你的借条上有无约定还款时间?债务人是何时出走?你何时催问过?....法律上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权利.
至于对方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判.确保你的时效不过期.
作者: 浅色    时间: 2005-12-20 18:54
厉害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5-12-21 21:07
谢谢灌水,多多关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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