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高县丝绸公司是怎样改制,
国有资产怎样流失,
员工利益怎样受到侵害
1、高县丝绸公司改制后,领导不参与改制,工资在政府照样拿,但却又能占有公司的的大部分股份;
2、用各种手段打压员工工资,迫使员工调的调,辞的辞,事业干部编制的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解决;
3、全部下岗了,员工的下岗优惠政策全被公司占有,现在有的人辞职,想要国家的优惠政策就没有了;
4、员工全是在强迫下签的各种合同,如果不签 就不发工资,所以为了把工资拿到手养家糊口,也就在强迫政策下签了合同。
5、员工的改制费2万多元(每人2万左右)拖了几年才拿,工资每月从1200元左右降到不到300元,不到三年就将员工的改制费全部扣出来了。
6、他们占有股份的钱从何而来,说简单了就可能是占用了员工的改制费,员工的改制费一是又不能入股,二是想要得到改制费就必须辞职,不能及时兑现,如果你退职就马上退改制费;
7、现在他们将公司转给私人老板了,他们全都买的买小车成都宜宾都购有住房,资产不下仟余万吧,有的还建了宾馆,员工惨呀!
8、员工到高县信访局信访要求还个别员工的干部编制及经济问题,回答却:一改制是对的,没有政策对你们改制后的员工还有什么政策,二是经济问题你们去法院告,经济问题不是信访管的范围”。
天呀!员工那有资本去打经济官司哟!再说了他们做了假一般也不好查的,有了问题员工只有找政府呀!人们在怀疑是否与县政府或个别领导有共同的利益?
哪里能为我们作主
高县丝绸公司是一个拥有上亿元资产的国有企业,公司领导借改革之机,大事侵吞国有资产。把一个经过几代人努力,积聚起来的共同财富,通过所谓的改革,变成了几个人的私有财产。我们呼吁,知情人士,拿起笔来揭露真相,让世人看清楚、看明白。
关注
全丝绸公司员工请求大侠帮助
老职工维权逐级上访揭国企改制黑幕
因为老职工的逐级上访,华侨总公司转制中的黑幕被揭开。
净资产6000余万元的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时,只卖了173万元,而企业原总经理控股达82.6%,引起了众多职工不满。无权参与认购股权的职工逐级上访引起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此案,揭开了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下称华侨总公司)国企转制中的黑幕,公司总经理冼希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推翻原有股权配置方案,冼希明持股被判无效,华侨总公司目前正准备对公司股权重新配购,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背景】
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个人控股82.6%
原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下称华侨总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下设3个子公司,实有职工26名。2000年1月24日,华侨总公司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即佛山市建设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建交公司)请求,将该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整体改制为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2月1日,华侨总公司向建交公司提出改制申请,并提交16名职工签名同意的《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改制方案》(下称《改制方案》),拟以16名职工受让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该《改制方案》第4部分规定了改制后公司的股权设置。2001年2月7日,建交公司作出批复,同意将华侨总公司改制,并原则上同意该《转制方案》的股权设置形式。
2001年4月26日,华侨总公司完成企业转制,由包括华侨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冼希明在内的14名职工受让了华侨总公司全部资产,将华侨总公司改制成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盈溢公司),并由该14名职工制订了《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经股权变更,盈溢公司实有股东13人,其中,冼希明个人持股66.6%,并以宋允森、纪云二人的名义购买16%的股权,则冼希明实际控制了82.6%的股权。
但该股权分配方案,排除了10多名原职工的认股权,事实上构成了冼希明个人控制盈溢公司的局面。
2002年7月26日,冼希明因在华侨总公司改制中涉嫌贪污犯罪被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2005年7月7日,汕头市中院认定冼希明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冼希明提出上诉后撤诉。
【进展】
股权诉讼风云迭起原公司职工胜诉
冼希明贪污罪行败露后,原华侨总公司职工为认股权事宜,多次奔走于建交公司、盈溢公司投诉,在多次投诉未果的情况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职工们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冼希明持有盈溢公司82.6%股权的行为无效;判令建交公司、盈溢公司依法分配上述股权给原告周世宁等原华侨总公司(除被告冼希明以外)的员工。
冼希明辩称,华侨总公司的转制过程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其转制方案是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的,冼希明持有的66.6%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另原告所称冼希明另外16%的股权是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得来,没有事实依据。
职工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冼希明利用其总经理职务之便,在盈溢公司股权认购上未召开职工大会,未征求职工意见。冼希明利用职务之便,拒绝包括原告在内的10名员工认购股份,严重剥夺了原告的合法认股权。2006年1月12日,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华侨总公司改制方案冼希明持股行为无效。2006年4月13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冼希明上诉,维持原判。这宗错综复杂的国有企业改制的股东权纠纷案以职工胜诉终结。
原华侨总公司职工向盈溢公司、建交公司申请重新分配冼希明违法持有82.6%的股权。现盈溢公司、建交公司正依照《民事判决书》规定,依法重新分配上述股权,使原华侨总公司职工认股权得到维护。
职工说法
欺上瞒下侵吞国有资产
这么大的一笔资产怎么就进入了私人的腰包?针对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言人利用各种手段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利用私权大肆侵吞国有股权82.6 %一事,记者采访了当时没有分到股的原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的赵某(化名)和分公司华侨物业公司员工李某(化名)。
据李某介绍,2001年4月28日收到总公司下发的放假通知书,发现公章换了。他们几个人有些疑问,当时就询问总公司办公室的人员,办公室回复说:“总公司已经转制,分公司还没有转制,下一部分轮到分公司转制。”
但李某了解到,2001年4月26日,华侨总公司完成企业转制,由包括华侨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冼希明在内的14名职工受让了华侨总公司全部资产,将华侨总公司改制成盈溢公司,并由该14名职工制订了《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经股权变更,盈溢公司实有股东13人,其中,冼希明个人持股66.6%,其又以宋允森、纪云二人的名义购买16%的股权,则冼希明实际控制了82.6%的股权。但该股权分配方案,排除了李某在内10多名原职工的认股权。冼某就这样欺下瞒上侵吞国有资产。
“为此事我们先到市纪委告状,但纪委没有回复。后来又去了省纪委2- 3次,没有回复。过了1年多,仍没有回复,我们4人直接到中纪委,中纪委当时表示‘怎么可以这样欺上瞒下侵吞国有资产’,立刻派人着手办理了此案。现在中院已经把股份判下来要重新分配股份。”李某说。
据当时分到股权的赵某介绍,此次国有企业改制确实让这几名职工利益上受到了损害,包括当时的纪某、宋某这些人。当时,宋某表示如果不公开分配股权的程序,他将不参加,冼希明则表示“不要可以转到他名下,开会的时候你不在不会影响到转制,如果不愿意你可以不占股份。”
后来冼希明自己写好了公司转制的方案,并在会议上宣布5万元一股,并且要求马上交钱。冼希明则利用包工头借鸡生蛋购买了股权。在分股过程中冼希明还放风说公司在香港侨溢股份有限公司赔了3000多万元,但当时侨办经济科在查账时候发现,账上只写明投资2000多万元,为此事情还与冼希明发生过争执。
专家说法
怎样看待国企转制问题?
佛山市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傅江景
国有企业转制还是要转的,通过转制让企业明确产权问题,这样企业才会走得更远。
但国有产权转让,被一些人认为是最后一次廉价而丰盛的宴席,一时间成为令人垂涎欲滴的“唐僧肉”,有些人动用一切手段、关系试图加入这场“盛宴”。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有很多,而在资产转卖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转让国有产权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很难判断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贬值?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
企业转制涉及到被转制企业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他们会十分关注转制的整个过程。因此,应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监督企业整个转制工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工会在转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好职工积极参与转制,让他们知法懂法,对转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举报。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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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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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身价6000万国企贱卖173万 南方都市报 杨秀伟 ●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转制时,原总经理贪污国资持股82.6%,被判10年徒刑 ●法院终审判决其持股无效,公司将重新配股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份放假通知露端倪 职工投诉扳倒董事长 本报讯 2001年4月30日,看到公司的五一放假通知时,在华侨总公司工作已20个年头的阿辉大为迷惑。
5年之后回忆此事,他又特别愤慨:“在分公司职工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华侨总公司转制变身成了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盈溢公司),这份放假通知盖的就是新公司的章。”而正是阿辉等人这5年持续的维权努力,终于在华侨总公司转制4年后,推翻了原有的配股方案,避免了上千万国有资产的流失。 阿辉看到放假通知后,就找华侨总公司主管单位佛山市建设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建交公司)一位纪委副书记询问此事,被告知公司转制分步进行,分公司尚未转制。而阿辉后来才知道,华侨总公司实际已整体转制为民营企业,原公司总经理冼希明担任了盈溢公司董事长,并持有大量股份。 阿辉和分公司多名同事知道此事后,都认为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很多职工都在公司工作将近20年,公司转制时却没有认购股权资格,且事先一点风声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参加转制必须开的职工大会了。 阿辉和几名同事开始了逐级投诉之路,一直投诉到中纪委。因为涉及大批国有资产流失,中纪委接报后十分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决定督办此案。2002年7月26日,冼希明因在华侨总公司改制中涉嫌贪污犯罪被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2005年7月7日,由省检察院指定异地审理后,汕头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冼希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冼希明提出上诉后撤诉,该判决随后生效。 国企改制4年被判无效? 4职工维权获法院支持 虽然冼希明那厢因贪污败露被起诉,但他所实际持有的82.6%盈溢公司股权是否合法,一场历时一年的诉讼纷争随即展开。原华侨总公司职工为认股权事宜,多次奔走于建交公司、盈溢公司投诉,并在多次投诉未果的情况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名职工2005年6月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冼希明持有盈溢公司82.6%股权的行为无效;判令建交公司、盈溢公司依法分配上述股权给原华侨总公司除被告冼希明以外的员工。 在职工起诉之时,冼希明尚未被判刑,他坚持认为,华侨总公司的转制过程完全符合法定程序,此案应属于行政案件。 职工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冼希明利用其总经理职务之便,在盈溢公司股权认购上未召开职工大会,未征求职工意见。冼希明利用职务之便,拒绝包括原告在内的10名员工认购股份,严重剥夺了原告的合法认股权。2006年1月12日,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华侨总公司改制方案冼希明持股行为无效。冼希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6年4月13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冼希明上诉,维持原判。这宗错综复杂的国有企业改制的股东权纠纷案以职工胜诉终结。 记者昨日在盈溢公司了解到,在法院终审判决后,现盈溢公司、建交公司正依照《民事判决书》规定,将首先召开职工大会,依法重新分配上述股权,使原华侨总公司职工认股权得到维护。 净资产6000余万元的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时,只卖了173万元,而企业原总经理持股达82.6%。无权参与认购股权的职工逐级申诉,最终导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此案,揭开了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下称华侨总公司)国企转制中的黑幕,公司总经理冼希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推翻原有股权配置方案,冼希明持股被判无效,华侨总公司目前正准备对公司股权重新配购,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专家观点 职工方代理律师建议用制度预防同类案件发生 “应建立改制审批的相关制度”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毅是本案职工方的代理律师,从事多年房地产法律诉讼工作的他,认为本案不仅是典型的侵吞国有资产案,且牵涉多方利益,社会影响巨大。吴毅表示,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应该建立有关改制审批的程序、权限、责任制度。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的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有关执法执纪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依法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同时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备案制、问责制和严格的工作程序,便于监督,有利于预防企业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另外,应该加大群众监督和专业机关监督的力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工会在转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好职工积极参与转制,让他们知法懂法,对转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举报。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重点关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福宁大厦剩余楼盘进行内部购房时,冼希明以妻子名义购房154平方米,实际面积却达230平方米。 ■ 解密 冼希明如何把国资揣进腰包? 记者调查后了解到他使出四招侵吞千万国资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冼希明妻子曾向佛山市国资委投诉,要求市政府支持冼希明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方面回函,华侨总公司2000年申请转制时进行了转制评估,以2000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华侨总公司资产总额为1.66亿多元,负债总额为1.04亿多元,净资产额为6176万多元。2001年2月7日,建交公司批复转制时,确认列入转制的净资产为270万多元。净资产按八折转让给内部职工,职工一次性付款再给予八折优惠,即173万多元。 但自1982年就到华侨总公司工作的阿辉认为,单是公司多年以来没有卖出去的房产就价值至少上千万元。汕头中院的刑事判决书印证了阿辉的说法。据法院查明,冼希明明知公司部门未出售的商品房、安置房、单车房和旧区改造剩余的车位、商铺等房产均须列入评估范围,却采用隐瞒不报或以公司安置自用等虚假理由或更换报表等手段,致使价值1079.3万元的房产没有被列入评估。 10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如果不是职工逐级上诉,可能就变成了冼希明的个人资产,在盈溢公司,记者采访了多名员工,对于冼希明侵吞国资的操作手法有了初步了解: 排挤职工 记者获得的一份华侨总公司2000年1月至2001年4月的职工名单显示,2000年1月,华侨总公司职工有41人,而到2001年4月,职工只有26人,离职者达15人。原华侨总公司一名中层告诉记者,除了防止老员工透露家底,冼希明排挤走了很多人。 做账瞒骗 “冼希明之所以能顺利侵吞国有资产,与当时华侨总公司主管单位变化有一定关系。”盈溢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华侨总公司酝酿转制时,主管单位由佛山侨办换成了建交公司,而建交公司对于华侨总公司的真正家底并不清楚。 到了2000年公司转制评估时,华侨总公司委托了佛山市德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冼希明以时间紧迫无法重新提供资料为由,要求德众直接将已瞒报资产的资料提交禅山,导致禅山作出错误评估。 国资购股 据了解,冼希明曾在公开场合,多次宣传,公司在香港的投资亏了几千万。“转制购股时,两名副总都不愿意购股,实际是对转制安排不满意,但冼希明为了避免形成员工以无声的行动抗议的局面,就做副总的工作,并说自己出钱以两个副总名义购股。”盈溢公司负责人表示,冼希明个人购股权66.6%,加上两个副总的16%,个人实际持股达到了82.6%。 卖房套现 2001年2月,建交公司同意华侨总公司转制,由华侨总公司员工以净资产评估额的64%计130多万元出资收购。2001年4月6日,佛山市工商局向冼希明等股东发放了盈溢公司工商营业执照。转制初步完成后,冼希明就指令公司员工将评估中隐瞒的房产清理,定价出售了340.74平方米,套取现金71万多元。(本文阿辉为化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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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副总以上的的经理,不但在政府拿工资,还在企事业上班,变想拿双倍工资,在公司有关人员上访后才叫他们不再任职,但这就叫处理了......
关注......
我不晓得楼主现在还在没在丝绸公司工作,你说的都是事实,我是深有同感,当初乃瓜娃子些古倒逼我们茧站员工自己辞职,发2000元钱就断绝一切关系,直到现在都快两年了我们的各种保险等等都被他们搞成了糊涂账,还记得以前那些造孽的日子:工资650
保险交最低
任务最重,考核卡死
蚕农被收购价格逼得不堪负重,宁可将蚕茧倒掉也不卖给高县丝绸公司,更于##年#月在高县某镇爆发了蚕农围攻丝绸公司头头的事件,虽然事件被各方面强制压下,但是他们压低价格的行为已经引起了蚕农的不满,打击了他们的养蚕积极性,对于高县这个农业县来说潜在的损失不可估量
由公司某些领导入股的高县某楼盘传出重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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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他们拿他们拟好的并已经盖好章的辞职合同让我签的时候我就来气
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沿海特区经济突飞猛进,几十年来经济特区一直是全国学习的榜样。内地国有企业,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贯彻中央的政策,通过正规改制,经济发展蒸蒸日上,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上缴国家税利越来越多,职工生活越来越富裕。但是,个别企业借改革之机,把国有资产变成了私人财富。高县丝绸公司的改制就是一个典型列子。高县丝绸公司在改革之初,一个资产上亿元的企业,除了给中层干部一点少数股份外,绝大部分股份就让当时的领导班子几个人瓜分殆尽。于是,领导成员个个一夜之间,腰缠万贯,成为高县少有的几个在企业改制中一夜暴富的列子。这些人瓜分了公司的财富后,怕事情有一天会暴露,把公司转卖给他人,使其鲸吞财富合法化。现在这帮贪官,有的成都置业,有的宜宾买房,甚至摇身一变,成为县蚕业办领导。这些根本不懂技术的人,怎么就成了蚕业办的领导,那些科班出身的、为高县蚕业发展曾今立下汗马功劳的农艺师们,却成下岗人员。这种现象在高县的“合理存在”。难道不值得领导们深思吗?
丝绸公司改制结果:就是几个人一夜暴富,几百职工生活困难(每月工资300多元),几十人辞职另谋生路。就是这样结果,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认为:丝绸公司改制合法,请看过此文高人赐教,丝绸公司改制究竟合法在哪里?
今天的丝绸公司,就是明天的电力公司,
[em237][em232]
今天的电力公司正在步其后尘,但打整电力公司所花时间更长,考虑得更成熟,整治的牌子打得更大,层次档次更高.其结果就更不得而知了.
文章建议发报社
发市长信箱
记得员工的工资最低的时候不到300元
电力公司的可以另立炉灶
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沿海特区经济突飞猛进,几十年来经济特区一直是全国学习的榜样。内地国有企业,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贯彻中央的政策,通过正规改制,经济发展蒸蒸日上,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上缴国家税利越来越多,职工生活越来越富裕。但是,个别企业借改革之机,把国有资产变成了私人财富。高县丝绸公司的改制就是一个典型列子。高县丝绸公司在改革之初,一个资产上亿元的企业,除了给中层干部一点少数股份外,绝大部分股份就让当时的领导班子几个人瓜分殆尽。于是,领导成员个个一夜之间,腰缠万贯,成为高县少有的几个在企业改制中一夜暴富的列子。这些人瓜分了公司的财富后,怕事情有一天会暴露,把公司转卖给他人,使其鲸吞财富合法化。现在这帮贪官,有的成都置业,有的宜宾买房,甚至摇身一变,成为县蚕业办领导。这些根本不懂技术的人,怎么就成了蚕业办的领导,那些科班出身的、为高县蚕业发展曾今立下汗马功劳的农艺师们,却成下岗人员。这种现象在高县的“合理存在”。难道不值得领导们深思吗?
丝绸公司改制结果:就是几个人一夜暴富,几百职工生活困难(每月工资300多元),几十人辞职另谋生路。就是这样结果,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认为:丝绸公司改制合法,请看过此文高人赐教,丝绸公司改制究竟合法在哪里?
电力公司的人一定 不要再签改制合同了
不然又会上他们的当,成为别人致富的替罪羊
可以帮忙发一下
我们多希望你能帮忙
丝绸公司的多数员工都能证明这是事实(他们的亲戚除外,但个别的亲戚也会证明的)
你要上金江网,互动宜宾论坛,人民网。百度论坛。新华网。天涯论坛等,多搞一些网站,四川有三个市长都遭了你整整看嘛
金江网能发
也发了
其它的请热心人帮忙发一下
错了
是互动宜宾论谈发了
去年我就在人民网上看到,有人就把高县丝绸公司是怎样改制,国有资产怎样流失,等问题在对部省级领导中有留言,当时我在看对刘书记的留言看到这条新闻。
你有病啊,你自己找哈嘛,你的帖子不是好好的在第2页吗?神戳戳。
我还说什么高见,原来是捡人家林子鸟说的来说。没求新意。
倘若所有都是真的,职工们就团结起来上告啊!
是真的哈
团结就是力量
但也得有大侠们的帮助
去年我就在人民网上看到,有人就把高县丝绸公司是怎样改制,国有资产怎样流失,等问题在对部省级领导中有留言,当时我在看对刘书记的留言看到这条新闻。
如果是这样的话
只有告到中纪委才行了
团结起来
原文可以发报社
发到尽可能的高层吧
可怜的人民群众呀
个别的得到实惠的领导在现在的企业要武扬威的(现在在县政府的调解下没有再任职了)
天天骂公司的员工
常常要求没有几个工资的员工,下乡,不报车费和下乡补助。
并且还去查在不在乡下,如果不在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严肃处理,
有的员工就因此下岗,如张友欣、张学兵等 。这完全是地道 的整人手段,他们可能想人整完了他们就吃稳了,可没有想到下岗了就有时间的胆量说出来告上去了。
绝对是真的
只不过官官相互的社会也不好办
所以需在的正义的人士来帮助了
丝绸公司全体员工,见贴都跟贴哈,杂起!
这个帖子千万不要让它下沉,看过的人帮他们顶起!
丝绸公司东桑西移的资料多是假的,主要表现在农民领钱的原始签名全是代签的字
记得要求公司的员工左手签了右手签
两个指姆签了,用三个指姆签.....
有正义感
就不要封帖子
被人误解的时候能微微的一笑,这是一种素养;受委屈的时候能坦然的一笑,这是一种大度;吃亏的时候能开心的一笑,这是一种豁达;无奈的时候能达观的一笑,这是一种境界;危难的时候能泰然一笑,这是一种大气;被轻蔑的时候能平静的一笑,这是一种自信;失恋的时候能轻轻的一笑,这是一种洒脱有些是难以磨灭的,比如记忆;有些是难以搁置的,比如爱恋……与其被动地承受,不如勇敢地面对;与其鸟宿檐下,不如击翅风雨;与其在沉默中孤寂,不如在抗争中爆发……路越艰,阻越大,险越多,只要走过去了,人生就会更精彩。
这些年来我们就是在这种精神支持下,活到现在.......
全体员工团结起来,在这上面吼是不管用的。
两年前丝绸公司的下岗职工为了要求公司给他们补上社保就到政府去闹了,政府为了安抚职工就叫丝绸公司补齐,丝绸公司也为了应付政府就叫职工把社保单交到公司,一直到现在都没给补,他们就这样耍赖的。还只是补1987年到1991年的,那时的社保费一年才几十元,对他们来说那才九牛一毛,他们都拖起。丝绸公司的老总们你们把我们的保单拿去保管起,就没得事了吗?过两年你们死了,我们的养老钱那去拿?
我们现在要说原来的公司
暂不说现在的公司
原来的公司与现在的公司是两个不同的老板
其实现在办不到的事也与原来的公司有直接的关系
Post By:2011-5-27 7:59:44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们当初也被逼着干过,据说他们利用这个东桑西移工程从国家商务部那里骗了不少钱,商务部扶持的钱本来是要补助给养蚕户的,好像分到下面就所剩无几了
先在这里吼
吼的目的就是团结起来
也让大家知道是怎么被整的
时机一到
全部出动
请大家相互告知
你在这里投稿看一下,有没有管的,报料一下.
这些事啊.......,怪求不得符江的蚕果子要比外相 相依哦 ,
老百姓都愿意卖给外面来收购的人! 符江老百姓辛辛苦苦养的蚕果子 被你们这些狗日的压榨的够狠哈! 以前还出动什么武装力量去拦击人家蚕果子出给卖的人哦 !
不是说外面随便一个地方都要比我们高县的价格贵的多!
下去调查哈嘛, 看看有几个农户是乐意卖给符江茧站的!
蚕果子的价格是当官的定的
符江蚕茧站的只管执行
结果如何应该是领导层负责
不应该怪工人们
工人们也是苦不甚言
不是支持我
是我们公司人员大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都是受害者
大家团结起来
叫古西洋帮帮忙
大家相互转告
[em64]
丝绸公司的老总些,国有资产全部进入各人的包包,政府为何不管。
丝绸公司的老总些,国有资产全部进入各人的包包,政府为何不管。
政府也得了钱钱的哈
个别的人也应该有的吧
高县种子公司改制情况
高县种子公司属事业单位企业性质,于2002年11月改制,签协议后解散,其安置费标准为3000元座底,每年工龄852元。后经职工多次要求,于2009年县政府以生活困难补助的形式解决人平1万元,其中先人平分9000元,余下部分除以原单位职工还需要缴纳社保的总月数计算月平均数,以职工还需要缴纳社保的月数乘以月平均数计算出每个职工补助。
人事局于2010年以农业局土肥站需要搞测土配方施肥的名誉下文解决了原专业技术干部秦运华和部队转业安置人员亢阳,执行的是合同工,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含自己缴纳社保部分),实行一年一签。
高县的检察官可能也怕县领导吧
此案若破,必有大鳄!
此案若破,必有大鳄!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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