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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原创■]■]■]■]符江被杀那个娃儿■]■]■]■]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29 20:15
标题: [讨论][原创■]■]■]■]符江被杀那个娃儿■]■]■]■]
符江被杀那个娃儿18岁。。是嘉乐的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5-30 10:14:24编辑过]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29 20:37
嘉乐的杨陶
作者: 特耐磨润滑油 时间: 2011-5-29 21:00
闪人
作者: 吃得倒 时间: 2011-5-29 22:38
像这种混混,多死几个也没有关系。杀人者和被杀者都是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作者: 龙卷风风 时间: 2011-5-29 22:56
楼上的不要这样说,他的父母才伤心哦,好不容易养这么大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0 00:25
就是
作者: 高县付江 时间: 2011-5-30 00:28
[em55] 混社会的 都没好下场
作者: 吹壳子 时间: 2011-5-30 01:08
不是都没好下场,是没混到黑老大的都有可能出事.最少也要混个县中干才稳妥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0 08:18
以下是引用吹壳子在2011-5-30 1:08:19的发言:
不是都没好下场,是没混到黑老大的都有可能出事.最少也要混个县中干才稳妥
黑老大也会出事好吧
作者: 三木 时间: 2011-5-30 09:41
前次抢劫杀人的是嘉乐人,这次群殴致死的也是嘉乐人!看来嘉乐是培养杀人基地的,这当官的是不是只抓经济没抓教育咹?
作者: 严夏龙 时间: 2011-5-30 09:42
晕死了??人家父母伤心得很……你们倒是乐观哦。。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0 13:24
以下是引用三木在2011-5-30 9:41:36的发言:
前次抢劫杀人的是嘉乐人,这次群殴致死的也是嘉乐人!看来嘉乐是培养杀人基地的,这当官的是不是只抓经济没抓教育咹?
[em51]
作者: 行云流水 时间: 2011-5-30 19:28
安逸了撒
作者: 一孔之见 时间: 2011-5-30 21:45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作者: 坏情人 时间: 2011-5-31 09:57
高县的“古惑仔”还多哟!
作者: 都市玉男 时间: 2011-5-31 11:01
讨论该不该死 还不如说说事情发生的经过!
作者: 月上西楼 时间: 2011-5-31 12:4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1 23:16
以下是引用月上西楼在2011-5-31 12:42:01的发言: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你勒?
作者: 瓜兮兮 时间: 2011-6-2 16:36
短短半年,高县县城光被凶杀的就好几个了哦。。。。。。。
作者: 新县城人 时间: 2011-6-3 20:12
就是
作者: 高县付江 时间: 2011-6-4 00:22
[em55]
作者: 爬墙等红杏 时间: 2011-6-4 21:17
这个论坛太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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