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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原创■]■]■]■]符江被杀那个娃儿■]■]■]■]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29 20:15
标题: [讨论][原创■]■]■]■]符江被杀那个娃儿■]■]■]■]
                符江被杀那个娃儿18岁。。是嘉乐的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5-30 10:14:24编辑过]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29 20:37
嘉乐的杨陶
作者: 特耐磨润滑油    时间: 2011-5-29 21:00
闪人
作者: 吃得倒    时间: 2011-5-29 22:38
像这种混混,多死几个也没有关系。杀人者和被杀者都是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作者: 龙卷风风    时间: 2011-5-29 22:56

楼上的不要这样说,他的父母才伤心哦,好不容易养这么大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0 00:25
就是
作者: 高县付江    时间: 2011-5-30 00:28
[em55]    混社会的  都没好下场
作者: 吹壳子    时间: 2011-5-30 01:08

不是都没好下场,是没混到黑老大的都有可能出事.最少也要混个县中干才稳妥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0 08:18
QUOTE:
以下是引用吹壳子在2011-5-30 1:08:19的发言:

不是都没好下场,是没混到黑老大的都有可能出事.最少也要混个县中干才稳妥

黑老大也会出事好吧


作者: 三木    时间: 2011-5-30 09:41
 前次抢劫杀人的是嘉乐人,这次群殴致死的也是嘉乐人!看来嘉乐是培养杀人基地的,这当官的是不是只抓经济没抓教育咹?
作者: 严夏龙    时间: 2011-5-30 09:42
晕死了??人家父母伤心得很……你们倒是乐观哦。。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0 13:24
QUOTE:
以下是引用三木在2011-5-30 9:41:36的发言:
 前次抢劫杀人的是嘉乐人,这次群殴致死的也是嘉乐人!看来嘉乐是培养杀人基地的,这当官的是不是只抓经济没抓教育咹?

[em51]


作者: 行云流水    时间: 2011-5-30 19:28
安逸了撒
作者: 一孔之见    时间: 2011-5-30 21:45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作者: 坏情人    时间: 2011-5-31 09:57

高县的“古惑仔”还多哟!


作者: 都市玉男    时间: 2011-5-31 11:01

讨论该不该死 还不如说说事情发生的经过!


作者: 月上西楼    时间: 2011-5-31 12:4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作者: 南城小松    时间: 2011-5-31 23:16
QUOTE:
以下是引用月上西楼在2011-5-31 12:42:01的发言: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你勒?


作者: 瓜兮兮    时间: 2011-6-2 16:36
短短半年,高县县城光被凶杀的就好几个了哦。。。。。。。
作者: 新县城人    时间: 2011-6-3 20:12
就是
作者: 高县付江    时间: 2011-6-4 00:22
[em55]
作者: 爬墙等红杏    时间: 2011-6-4 21:17
这个论坛太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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