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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高县的士司机勇斗歹徒 [打印本页]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12 12:21
标题: [转帖]高县的士司机勇斗歹徒
高县的士司机勇斗歹徒

发表时间: 2006-01-11点击率: 30


    晚报讯 1月9日晚,高县一的士司机遭到抢劫并受伤住院。
    据受害人陈某说,当晚他从高县文江镇载客到庆符后,符江桥头来了两个十四五岁的娃儿上前问到怀远中学要好多钱,他说到高县(文江)一般是10元,到那边就收13块,随后两人上了车。到了怀远中学石梯下面,他停下车说到了,但两人说再向前面走点。他以为两人是怕被老师发现,便直接往前开。到了怀远中学公路口将车停下,就在他叫两人下车的同时,坐在他后面的那个大点的娃儿用手捂住他的嘴巴,并拿出一把弹簧刀往他脸上、肩膀上捅,副驾驶那个则用手使劲摁住他的脚,使他不能动。他使劲挣扎,将副驾驶那个蹬了出去,并用手抢夺刀子。随后他大声吼了起来。见怀远中学方向来了人,那人将刀用力刺在他的右肩膀上,抓起他放在驾驶台的手机就跑了。
    怀远中学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称:当晚9点20分,他从学校下班刚走到公路边,就听到有人喊“抢人了”,只见两个黑影已经跑出了30多米远。当时的士司机蹲在路边,肩膀上还插着一把五六寸长的刀子,浑身是血,样子很吓人。这名老师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后并通知了受害人家属。巡警到达后一边搜寻犯罪嫌疑人,一边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两个多小时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附近居民和的士司机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晚报记者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12 12:22
身边人身边事身边热点.
欢迎大家对此事发表评论和讨论.
有观点的请说出来;有知道详情的请报道上来..........
作者: 桥雪舞    时间: 2006-1-12 13:19
是十四五岁的娃娃干的啊??偶在想,他们是不是吸毒的?现在吸毒的小孩子越来越多了,偶还听说实在没钱的时候,连三轮都抢呢!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6-1-13 20:56
9494
作者: 空白文档    时间: 2006-1-13 20:57

到大不小的娃儿胆子大欧~~~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13 20:58
未经核实消息:是高一学生干的.唉
作者: 清风拂面    时间: 2006-1-17 23:05
有点严重哦!!两个人持刀抢劫——就是属于抢劫团伙了是不???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18 18:04

团伙要三人以上,二人只是共同犯罪.不按团伙处理.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热闹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18 18:08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1\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2\数额巨大的起点为7000元以上;

  3\是否重伤要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认定.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抢劫罪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但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从轻是在法定刑以内量刑;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作者: ybzengjing    时间: 2006-1-24 13:30
现在这世道,哎。前几天在二门诊门口要打8点的时候有个上班的就差点被抢了,就是两个半大的娃娃干的。后来逮到了,问起说爸爸妈妈都不管,又觉得他可怜,就放了。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1-24 13:33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整个中国的社会问题.要重视啊,我们的明天


作者: 河边草    时间: 2006-2-5 21:53
既然抓住了,就按刑罚上限重处.处痛了同类才不敢触"电".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2-5 22:22

事实是现在的法律规定对青少年犯罪的态度是教育教育,惩罚呈放宽的趋势.刚出台的一部司法解释又有更多的放宽.

我们在思考,仅仅放宽能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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